Page 369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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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教会所办,属私立性质,其余2所均为公立。





                                           二、民国基础教育







                                           (一)幼稚教育的发展





                                          民国元年(1912年),根据《壬子癸丑学制》,蒙养院改称蒙养园。其时,全省仅有杭州女



                                  子师范学校附设蒙养园及教会办惠儿院各1所,在园(院)幼儿共16名,教职员共3人。民国


                                  4年,绍兴县和嘉兴县各创办私立蒙养园1所。民国5年,杭州市内有省立第一师范学校附属



                                  小学蒙养园、杭州女子师范学校附属蒙养园、私立弘道女学附属蒙养园;湖州私立民德女子中



                                  学也设有半日蒙养园。民国7年,鄞县蔡氏星荫蒙养园、育德蒙养园先后创立。民国12年,


                                  浙江施行壬戌新学制,原设蒙养园改称幼稚园,并要求各县自本年度起至少筹设1所幼稚园,



                                  但实际未能实现。民国6年至15年,全省仅杭州市区新设私立幼稚园3所,鄞县、绍兴县、上



                                  虞县、永嘉县、平阳县、嘉兴县、吴兴县、义乌县、永康县、定海县、丽水县分别新设或附设公立、



                                  私立幼稚园计15所。至民国15年,全省共有幼稚园34所,在园幼稚生0.10万人,教职员70


                                  人。民国16年后,幼稚教育事业有所发展。至民国21年,全省共有幼稚园70所,分设于杭



                                  州市区及20个县的县城内,其中杭州市、鄞县、吴兴县、绍兴县各有幼稚园7所以上。民国23


                                  年,全省幼稚园增至78所,在园幼稚生0.32万人。



                                          其时,幼稚教育的师资培训和实验研究工作也开始起步。民国5年(1916年)秋,杭州弘


                                  道女学设幼稚师范科。民国11年4月,由纪挺芳、张雪门、杨菊庭等发起募捐,于次年2月在



                                  鄞县城区湖西马衙街,创办宁波湖西幼稚师范学校,招生12人,但因经费不继而于一年后停


                                  办。民国18年,以研究儿童教育、提倡教师专业精神为宗旨的中华儿童教育社在杭州成立。



                                  民国20年,省立杭州师范学校设置三年制幼稚师范科。民国21年9月,奉化县立培本幼稚



                                  园内设二年制幼稚师范科1班,招小学毕业女生22人。民国23年,国立浙江大学教育系为


                                  开展幼稚教育实验研究而创设了培育院,招收2岁半至4岁的幼童入院。



                                          民国时期的蒙养园和幼稚园,多数附设于小学、中学或师范学校内,单设的仅为少数。按



                                  其经费来源,又有公立(官费办)、私立(私费办)之分;公立幼稚园则有省立、市县立、乡镇立之


                                  分。民国20年(1931年),全省69所幼稚园中,有19所属私立性质,50所公立幼稚园则分有



                                  省立8所,市县立30所,区乡立12所。


                                           民国26年(1937年)秋,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受战事影响,全省幼稚园数大幅减少。民



                                  国28年,全省仅剩16所幼稚园,0.06万名幼稚生,20名教养员。其中沦陷区内的杭州市、杭



                                  县、长兴、嘉兴、嘉善、平湖、海盐、桐乡、海宁、崇德、德清、武康、余杭等14个市县仅余幼稚园


                                  2所,计3个班,4名教养员。至民国32年,全省幼稚园仅存4所,计10个班,343名幼稚生,



                                  16名教养员。为适应战时形势,浙江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所颁《战区儿童教养团暂行办法》,


                                  于民国27年在丽水县碧湖镇建立浙江省战时第一儿童保育院,翌年又在云和县河上建立浙



                                  江省战时第二保育院,并先后在永康县、桐庐县分别设立芝英战区儿童教养团、横村埠战区儿



                                  童教养团,除设小学班外,均设有幼稚班或托儿所,收容战区儿童。其时,绍兴、上虞、萧山、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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