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9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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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1962年“三年困难时期”,学生营养不良,全省中小学暂停劳卫制锻炼,仅要求学



                                  生适当参加一些小型分散的体育活动。1966年后,全省中小学课外体育活动因开展“文化大


                                  革命”而处于自流状态,唯有早操和课间操尚能维持进行。直至1975年《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公布后,中学课外体育锻炼渐趋正常,初中学生均按《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少年乙组标准,以班



                                  级为单位开展锻炼,并参加达标测验。


                                          1978年5月,省教育局、省体委、省卫生厅联合发文,要求全省中学在执行《国家体育锻



                                  炼标准》同时,认真组织做好早操、课间操和眼保健操,每周至少将2节课外体育活动列入课


                                  表,保证每个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锻炼(含体育课)时间,并结合学军和战备,开展军事体



                                  育活动。此后,全省中学的体育工作,普遍围绕“两课(每周2节体育课)”“两操(早操和课间



                                  操)”“两活动(每周2次课外体育活动)”(也有中学为“三活动”或“四活动”)进行。其时,不少


                                  中学虽校舍拥挤、场地狭小,仍因地制宜安排活动,对不同年级学生设计了下蹲起立、弓箭步、



                                  立卧撑、蛙跳、急跑楼梯、举杠铃、举沙袋等锻炼项目,使教室、走廊、楼梯、操场等可利用空间



                                  均成为体育活动场所。


                                          1982年起,按新修订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全省小学、初中学生分别按儿童组、少年乙



                                  组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开展体育锻炼达标活动。


                                          2002年8月,教育部、体育总局颁布《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作为《国家体育



                                  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方案。浙江省于2002年下半年开始试点,自2004年起全面



                                  实施。2007年4月,《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经修订后,作为正式的《国家学生体


                                  质健康标准》由教育部、体育总局公布。浙江省结合实施该标准,自当年开始,按教育部、体



                                  育总局、共青团中央要求,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全省中小学普遍将


                                  原先的课间操扩展为新的“大课间”体育活动组织形式,每日集中安排25~0分钟开展课
                                                                                                                                                                                          4


                                  间体育活动。也有学校安排有更多的“大课间”活动时间,活动内容也不仅限于做广播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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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育活动(软式排球、滑板、轮滑、飞镖等)诸多项目。至2010年,“大课间”体育活动已覆盖全



                                  省义务教育段学校。





                                           (三)体育传统特色建设





                                           20世纪50年代起,浙江省即有一批中小学校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某一体育运动项目于



                                  校内普遍推行,并选拔对该项目具发展潜质的学生组成学校专项运动队进行业余训练。


                                           20世纪80年代,浙江省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按“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体育工作方针,



                                  提出“因地制宜,发扬优势,创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要求,以此为抓手,在推进学校普及性


                                  的体育活动同时,也关注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至1987年,全省已有100所中小学被确定为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有1.5万余名学生参加项目运动训练。2007年后,“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改称为“体育特色学校”。 2008年2月,全省有155所中小学被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认定为首



                                  批省级体育特色学校。2009年,又有157所中小学校成为省级体育特色学校。2010年,省级



                                  体育特色学校再增125所,并有5所原有特色学校增加了特色项目,被批准为扩项学校(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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