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28 - 《鹿城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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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六 司法行政 . 809 .
卷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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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元年(1912),温州地方司法行政事务先后由永嘉地方审判厅、浙江高等法院第一分院兼管。中华
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 1950 年,温州专员公署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先后设立司法科。同年设立温州地、市人民
法院后,司法行政工作由人民法院兼管,内设司法行政科,主要负责司法干部管理与培训、司法统计、法制
宣传、公证、律师和人民调解等工作。1959 年,国家司法部撤销,温州地、市司法行政工作削弱,国内公证
业务停办,律师工作中断。
1980 年 12 月、1981 年 2 月,先后建立温州地区行政公署司法处和温州市司法局。1984 年 2 月成立城区
司法局。同年 12 月,改名鹿城区司法局。至 2003 年,区司法局设有宣教科、基层工作科、两劳科、公证律
师管理科、办公室 5 个科室。
区司法部门坚持“大服务”的指导思想,开展法制宣传,依法治理,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两劳”(劳
动改造、劳动教养)帮教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为社会稳定、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做了大量工作。1998 年,区司法局被评为全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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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 年,在全区开展普及基本法律常识教育 开展了“法律咨询一条街”活动,21 个街道也在各
的五年规划宣传。1986 年 ~1990 年“一五普法” 自辖区的重点地段设立宣传咨询站,共向市民分发
的基本内容是学习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 宣传咨询资料 7 万多份,张贴宣传标语 2000 余张,
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兵役法和 刊出宣传墙报 300 多期,并建立“三五”普法讲师团。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即“八法一条例”。普法宣传 1997 年~ 2000 年,对全区副科以上干部进行轮
对象是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重点是干部和青少 训,6000余名干部参加普法学习,合格率达95%以上。
年。通过“一五普法”宣传,并经考核,达到规定 全区中小学校开设法制课,举办讲座 38 场,受教育
的指标,领导干部的及格率达 95% 以上,一般干 者达 2 万余人次。境内外来人员多,区普法办编印
部的及格率达 90% 以上,职工的及格率达到 80% 了《外来人员必读》一书,共发放 10 万余本,还印
以上,居民、农民的及格率达到 65% 以上,在校 发了 10 万份《外来人员指南卡》。并举办法制讲座
学生的及格率达 95% 以上。 212 场,外来人员现身说法教育 48 场,播放法制教
1991 年~ 1995 年,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专 育录像 132 场,组织法律知识竞赛 7 场。全区发放《居
业法为重点的“二五普法”宣传工作。1996 年~ (村)民学法手册》36340 本,上普法辅导课受教育
2000 年,开展“三五”普法宣传工作。 者 3000 余人次。
1996 年,区委、区府在市人民大会堂召开千 2001年~2005年是“四五”普法年。2001年6月,
人普法动员大会,全区 11 个司法、行政执法单位 区普法办在星河广场举办了以“四五普法”为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