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8 - 民国开化县志(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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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卷六 风 俗 志
七、居 住
房舍之设,古有定制。庶民重拱重檐,清律亦所不许。今则居住自由,房
屋构造无若何之规定。特就本地情况记之。
平地与山谷 开化山多田少,生产半在山间,平地居住。有时种作不便,故
有一部人民在山居住。全县虽无详确统计,约其总数,山居至少有千余户,实占
全县户数百分之三(据十九年县政府统计,全县共三万零二十八户)。至平地居民,房屋分布,
颇形散漫。全县无千户以上之市镇及村庄,除四五市镇村庄有七八百户者,余只
百余户、四五十户即为村庄,且多距离五里或十里而有二三家者。据《光绪志》
所载,全县共有六百二十六庄,而户数仅只三万户。足见住户之甚散漫也。
瓦屋与茅蓬 平地多瓦屋,山谷多茅蓬。近数十年来,因工价日贵,山货
日涨,茅蓬多易为房屋。
楼屋与平屋 楼屋多建筑在平地。高市尺一丈九尺六寸或一丈六尺八寸;深
一丈二尺或一丈;阔亦如之。木料多用柏、杉及杂木。墙用砖,近年多用石子。平
屋多在山谷,高市尺一丈五尺,深阔如楼屋,墙用泥筑。楼屋旧多重檐(楼屋重檐,清
律不禁),下暗而上明。今多单檐,下明而上暗。至西式房屋,惟官厅、学校仿造之。
古屋 开化处三省之交,当六县之冲,戎马往来,几经兵燹,元、明古屋,
焚毁殆尽。间有一二存者,亦以屡次修改,非复旧观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