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5 - 民国开化县志(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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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志稿(民国 38 年)》          ·125·

                  十月无霜第一寒。
                  七月半无雨,十月半无霜。
                  先下雪后降霜,一粒大麦两人扛。
                  田要冬耕,儿要亲生。
                  冬至五色天,明年是丰年。

                  干净冬至龌龊年。(言冬至晴,过年必雨雪)
                  雷打冬,十个牛栏九个空。
                  下雪怕天开,下雨怕毛细。
                  冬至月头,冻死老头;冬至月中,暖烘烘。冬至月尾,冻死老牛。
                  腊月初三晴,逢春落雨到清明。
                  十二月初三晴,初六雪。



                                             五、服 饰




                  服之有制,由来已古。自范氏作《后汉书》,舆服有志。后之史家,亦多因
             此。所以报功章德、尊仁尚贤,亦所以防奢侈之渐,未可尽以为封建之制也。
             今略取清时制度,并吾邑之习尚,亦可以觇风俗之变迁焉。
                  (大清律例卷十七)一庶民男女衣服,并不得僭用金绣。许用纻丝绫罗
             绢素纱。妇人金首饰一件,金耳环一对,余止用银翠。不得制造花样金线妆饰。
                  (又嘉庆十五年修改)一军民僧道人等,服饰器用,俱有定制。若常服僭
             用锦绮纻丝绫罗彩绣,器物用戗金描金,酒器全用金银,及将大红销金制为帐
             幔被褥之类;妇女僭用金绣闪色衣服、金宝首饰镯钏,及用珍珠缘缀衣履,并
             结成补子盖额缨络等件,事发俱照律治罪,服饰器用等物,并追入官。
                  (大清律例卷十五)凡民间造器用之物不牢固正实,及绢布之属纰薄短狭
             而卖者,各笞五十。
                  上所规定,可见当时常服,已有定制。而市廛出卖布帛,尤不得作纰薄短
             狭之状。在昔,风俗淳厚,民间悉能遵守。闻道咸时,前辈有一衣穿至数十年
             者。冬则棉短衣而鲜长袍裤。有终身不着棉絮。女子亦鲜有黄金为饰。至夏帛

             冬裘,千人中无一二焉。吾年少时犹及见之也。
                  民国建元后之服装
                  剪发易服,晚清时惟留海外之青年学子为之,开化无是也。
                  自民国建元,官厅下令剪发,不准蓄辫。于是民间均纷纷剪发落辫,以视
             清初入关时“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之令(蓄辫须去头发之前半)。其人心之向
             背固不同矣。民间常服,幸仍其旧。有吉礼但冠礼帽(俗称铜盆帽)。官厅及有
             地位者多服西装。妇女则头髻屡更,服装长短宽窄,时易其制,无大改革。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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