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3 - 民国开化县志(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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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志稿(民国 38 年)》          ·153·

                  养济院 明崇祯三年,知县朱朝藩,因城北演武场后养济院房屋坍塌,于
             南门创建平房十间,年久颓废。康熙二年,知县王公任移置城内社坛侧,复毁
             于火,移北门外小山岭,嗣又迁在城中北隅芝湖旁。民国十三年,邑人余树勋
             募款建造房屋十二间。
                  养育堂 旧在城南。清时已废。

                  救济院 在城北宣化坊,即前之保婴堂。嘉庆十一年,海盐吾点任开化训
             导。吾祖籍开化,在任十余年,积聚俸赀,付在学门人吾棨、吴文焕二人经理,
             置买田屋,计值千缗。嗣后,棨积累而充拓之,置田租三百石,盖积四十年之
             功而成。于是,禀请教谕郑凤锵,于道光三十年开堂收养附城十里以内婴孩,
             每名计钱一千三百文,按月给发。民国初年,仍照旧章办理。十年,由地方绅
             士林按芳(晚号存明居士)、方榜荣、郑其惠、汪时中募捐建修房屋。十八年七月,
             奉令改设救济院。二十年四月,由县编定预算,添办儿童教养所。
                  华埠保婴公局 在华埠后街下首。同治十三年,由徽商李永英募捐置屋。
             光绪间,邑人郭熙春复募捐继办,并垦龙山港口洲地一百二十余亩,升科收租,
             以作基金。民国成立,照旧办理。二十年,附属救济院。

                  恤婴堂 在县西十八都。清嘉庆二十年,邑人余永晋捐实田六十余亩,为
             收养女婴之费。
                  县仓 在县政府大礼堂后右偏。民国八年,知事郑业耒员,呈准粮赋每两带
             征五分,建仓厫五楹,并购谷入仓。
                  郑业耒员《重建开化县县仓记》 予守开化之明年,年谷顺成,民食粗赡,夙夜祇
             惧,不敢宁逸。缅维圣人居安思危之心,先王耕三余一之政,乃有事于仓储。而考邑志,
             常平预备诸仓,自往清道光以还,荡于兵火,今其故地亦几不可尽复。民国四年之夏,大
             水为灾,仓猝告赈,仅免流徙。事后官民重谋集赀积谷,于粮征外增取五分焉,计三年之
             积,可得银二千二百余元,悉用购储,约足千担。顾无以为建仓之费。予念兹事幸有绪,
             乃呈长官,请以四年赈余缴款为之,而案待内咨,未能时得。县固有保婴存款,则拟暂假
             其息,而指赈余以为偿。牍上得允。于是鸠工庀材,属文学谢君董其役。惟旧仓址之在署
             侧者,前已植桑成林,予方提倡蚕事未可以废,遂别就宅门西偏建厫五楹。自经始迄蒇事,
             实踰三月。土木之费,为五百九十元有奇。息资不足,更他筹百五十元济之。夫常平之制,

             起汉耿中丞,至宋朱子而推行始尽利。言备荒者,靡不宗之。开化僻处边隅,转输不便,
             四分县境而山几据其三。农民终岁胼胝才足半年食,佐其食者,惟玉蜀黍是赖,设有水旱,
             何以给之。是言仓储,开为犹汲汲矣。乃兵火至今百有余载,而官民相顾未发。岂所谓虑
             始者常难欤。予兹之来,会当其适追溯笔议之时,已历五稔,中间因选举、编查诸务,尝
             假积赀以济急用,迟之又久,至今日始勉竣仓功,而谷实尚竢秋成,资之毕集,且须改岁
             图成之。难亦有如此者,一官如传舍,予又其果能竟兹事也耶。爰伐石勒文记其原起,并
             书管理规则于别版,以谂来者。谢君,名楷,县人。朝夕督役甚勤。例得附书。
                  中国国民党县党部 在清教谕所内。民国二十八年,县党部书记长吕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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