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9 - 民国开化县志(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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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志稿(民国 38 年)》 ·189·
为由县征收之教育经费,四为特设委员会保管之奖金。而其管理之法,亦区为
四种如下:
一属于公有款产委员会管理者
天香书院旧有田产 清时,由礼房征收,共有条粮九两九钱四厘正。
天香书院续捐田产 一池淮畈仓屋一座九间,计田及地共肆百二十亩有零;
一常山马尪仓屋一座五间,计田壹百四十二亩有零;一孔埠仓屋一座十一间,
计田地壹百十八亩零。
钟峰书院 原有田十七亩四分四厘(见《光绪志》),改学堂后,续捐有田
七十四亩七分(见《县府田赋清册》)。
二属于各乡镇校董委员会管理者
华埠中心小学 由华埠各商号每月认纳学捐,共五十二元七角;并屠宰税
每只征收二角。
马金镇中心小学 田二十七亩八分。本镇各户乐捐学谷,年得八千余斤。
儒廉乡中心小学 每年筹有各户乐捐学谷壹万斤;又自摇山潭以下至察溪
口,每年冬季准归学校捕鱼一次,鱼价归校中所有。
七贤乡中心小学 以天福寺产及余、徐两姓祠产捐入,每年可收租谷壹百
石;并各户乐捐学谷壹百石。
公宁乡中心小学 以洪田寺田产壹百七十八亩五分,移充学校基金。
亲仁乡中心小学 以各寺庙田产共七十亩,移充学校基金。
礼型乡中心小学 按本乡粮户,每亩征收学谷四升。
集义乡中心小学 每年可收学田租谷二万六千一百五十斤。
振新乡中心小学 有学田八十亩,地十亩。
巧成乡中心小学 年收各殷户认捐学谷壹百石,及水碓米捐,年收熟米六千斤。
同有乡中心小学 年收学田干谷八千六百九十三斤,米四百八十六斗。
溪源乡中心小学 捐有学田壹百五十亩。
鼎梅乡中心小学 筹有稻谷四百石,年取其息以作学校经费;并收各户乐
捐学谷壹万斤。
五祥乡中心小学 筹有学田七十四亩。
协和乡中心小学 有学田八十五亩。
以上均据县政府档案。其各乡镇保国民学校,或向各保筹募学谷为经费,
或移充祠庙田产,办法不一,均由各保赞助委员会管理之。
三属于县政府征收教育之经费
县税四成教育经费 民国元年,本县县税,定为地丁每两带征七角八分,
教育得四成,年约得四千四百余元。
教育附捐 民国十七年,呈准地丁每两带征教育附捐壹角五分,年约得二
千二百五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