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3 - 民国开化县志(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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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志稿(民国 38 年)》 ·83·
捐每两叁角。
宣统三年,正税壹两,带征自治附加税制钱壹百伍拾文。当时银元,每元折
制钱壹千文。
按:本县田、地、山、塘亩数,万历以前无考,其在万历间,亦只有四十年条编之数,
于实在之亩数未能尽合。据浙抚嵇曾筠奏疏云,开化僻处万山,田地多依溪滨山麓,每遭
水发,奔腾而下,或有冲刷为坑,或有沙压成阜,田地失其踪迹,钱粮依然在户。自康熙
三年丈量未经开除,摊加于实产之上,包赔缺额。见《光绪志·艺文》雍正八年,开化知县
安佑,允贡生杨廷瑶之请,呈奉宪谕开丈。见《光绪志·艺文·魏公省园详请豁除虚加碑记》由
戴九墉设局丈量,凡产赋册籍公费一切独办见《光绪志·人物八》,逐一查勘,七乡之中,实
在缺额坍荒虚加包赔田陆百肆拾贰顷贰拾伍亩玖分零,地肆百陆拾伍顷玖亩玖分陆厘零,
塘壹拾顷叁亩肆分伍厘零,通共田、地、山、塘壹千壹百壹拾柒顷叁拾玖亩壹分贰厘零。
见嵇曾筠奏疏据情详请,未沐开除。山东盐运使杨宏俊,即廷瑶之子,仰承父志,复谕其子
江南徐州府睢宁县知县杨曾敏,于乾隆元年缕悉赔累苦情,备述原委,细禀浙督阁嵇曾筠,
于乾隆元年五月二十九日具题,嵇奏疏作九月十六日七月十三日奉旨,该部察核具奏,于乾
隆二年十月十九日,部覆,应如该督所题照数豁免,可也,本月二十一日,奉旨依议。一
豁免开化县虚粮银陆千柒百玖两柒钱贰厘,米贰百肆拾壹石陆斗陆升陆合。见杨廷望《衢州
府志·田赋门》观此则吾县田赋,自当依雍正时清丈数为真确也。
起运原额银贰万肆千叁百贰拾两柒钱伍分贰厘柒毫贰丝柒忽壹微肆尘柒渺
壹漠贰埃壹纤玖沙。
除积荒缺额水冲无征,实征银壹万伍千玖拾玖两柒钱伍分叁厘贰毫捌丝贰
忽陆微玖尘叁渺叁埃壹纤玖沙。又实征滴珠路费银陆拾两玖钱贰分肆厘玖毫壹
丝叁忽捌微伍尘玖渺柒漠壹埃柒纤陆沙。内,户部本色银陆拾贰两贰钱陆分柒厘陆
毫陆丝肆忽叁微玖尘陆渺壹漠肆埃。
除积荒缺额水冲无征,实征地丁银陆拾两贰钱肆分陆厘柒丝肆忽贰尘陆渺
壹漠肆埃,又实征路费银伍钱伍毫伍丝壹忽壹微玖尘伍渺肆漠捌埃壹纤肆沙。
黄蜡、芽茶原增时价等项。
户部折色银柒千玖拾捌两肆钱壹分柒毫玖丝贰忽柒微柒尘柒渺肆漠玖埃肆
纤捌沙。
除积荒缺额水冲无征,实征银叁千捌百伍拾柒两壹钱壹分捌厘玖毫玖丝伍
忽壹微伍尘柒渺肆漠玖埃肆纤捌沙,又实征滴珠路费银叁拾伍两壹钱壹分贰厘
柒毫伍丝陆忽柒微肆尘玖渺陆埃玖纤肆沙。
又加自康熙五十五年至乾隆四十九年新升银,实征地丁银叁千玖百叁拾肆
两陆钱伍分伍厘玖毫捌丝柒忽玖微壹尘玖渺捌漠叁埃柒纤捌沙,又外赋不入田
亩银肆两肆分。
礼部本色银伍拾贰两伍分壹厘叁毫捌丝陆忽陆微贰尘伍渺,外加西安县协
济银壹拾肆两叁钱柒分,共银陆拾陆两肆钱贰分壹厘叁毫捌丝陆忽陆微贰尘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