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9 - 民国开化县志(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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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志稿(民国 38 年)》          ·79·

             户及官屋充饷,系田户办纳外,连民庄实役银,内除裁冗实派银伍千陆百玖拾
             肆两柒钱玖分肆厘捌毫壹丝捌忽伍微,内不敷银肆拾叁两贰钱。
                  驿传额银壹千壹百捌拾陆两伍钱叁分玖厘肆毫壹丝肆忽捌微肆尘陆渺肆
             漠,原收零积余银贰拾肆两贰钱玖分伍厘伍毫,外扣人役工食五日小尽银贰拾
             陆两陆分柒厘伍毫,闰年通共加银肆百陆拾肆两肆钱肆分肆厘叁毫,每正银壹

             两,加银贰分肆厘肆毫伍丝。
                  额外岁征课银,本县额征课钞,折银贰拾两叁分伍毫肆丝肆忽。有闰加银
             壹两叁分肆厘壹毫叁丝捌忽。渔课岁办鱼线胶拾肆两,折银柒分。熟铁肆斤拾
             壹两贰钱,折银玖分肆厘,每钱加路费银壹分。科举牌坊,每年加银肆两叁钱
             肆分。原注:牌坊加银,自明乙卯年起,当是万历四十年
                  匠班银壹百贰拾贰两柒钱壹分贰厘。
                  原注:系匠户办纳。康熙三十八年,前巡抚线一信,为匠班缺额征案内,题准摊入正
             额,本县每两正条,加银伍厘陆毫。
                  加派辽饷银肆千贰百捌拾两捌钱玖分伍厘。

                  原注:清顺治初,有诏蠲除一切加派,照万历年分征收,而辽饷适在万万四十八年即
             末年加派,司计者不知,并入条编,一行之悮,永为锢疾。
                  弓箭弦条银壹百柒拾柒两伍钱玖分叁厘柒毫,胖袄银壹拾肆两肆钱,又胖
             袄折色年分壹两贰钱。
                  军器民七银壹百贰拾壹两肆钱陆分捌厘。每正银壹两,加银壹分陆厘柒毫
             伍丝肆忽。
                  南米折色贰千捌百捌拾贰石肆斗陆升伍合捌勺,每石原额折银柒钱,又奉
             文加增捌钱,共银贰千叁百伍两玖钱柒分贰厘陆毫肆丝。开、石、龙叁乡田,
             每亩科银陆厘玖毫肆丝叁忽伍微柒尘肆渺壹漠贰埃;金、玉贰乡田,每亩科银
             陆厘陆毫陆丝贰忽贰微柒尘;云、崇贰乡田,每亩科银陆厘玖毫肆丝叁忽伍微
             柒尘肆渺壹漠贰埃。地每亩科银叁厘叁毫壹丝陆忽叁微叁尘肆渺。山每亩科银
             柒毫肆丝贰微伍尘叁渺壹漠肆纤贰沙。塘湖每亩科银壹分贰厘陆毫壹丝叁忽玖
             微。
                  耗米叁拾石贰升陆合肆勺贰抄伍撮。
                  每石折银柒钱。

                  按:以上系节取《雍正志》田赋大纲,而其细目不载,以略存旧时之真相焉。
                  雍正后之粮赋
                  原额田贰千陆百贰拾陆顷贰拾叁亩伍厘内。
                  开原、石门、龙山三乡,共田玖百玖拾陆顷壹拾肆亩肆分捌厘叁毫。
                  自雍正七年至乾隆三十九年,除置买籍田豁粮肆亩玖分外,增开报升科田。
                  该田壹千肆拾贰顷肆拾玖亩壹分玖厘叁毫贰丝贰忽叁微每亩征银陆分玖厘肆
             毫,米贰合捌勺。又据光绪间征收粮票,加秋匠银壹分伍厘捌毫壹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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