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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区志
围,扩大部门、乡镇、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权限、扩大企业和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1985~1991
年,按照建立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经济体制的要求,前期进一步减少计划产品比重,对已形成计划
内外两种渠道、两种价格的“双轨制”商品,实行有计划调控与市场配置相结合管理;后期根据治
理整顿期间多一点计划性的要求,在继续搞活微观经济的同时,强化宏观计划,确保计划经济和
市场调节有机结合。
1992年起,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加快计划体制改革,全面放开企业经营和商品
价格,黄岩市主要商品收购和调拨计划基本实现市场调节。
1996年,路桥区计划经济委员会职能重心转向研究制定全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协调
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利用财政、劳动、物价等经济杠杆和资金平衡、投资导向等经济
手段,鼓励扩大民间投资,培育指导市场建设以及各项社会事业发展。2002年,区计经委更名为
区发展计划局,重点强化宏观调控,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产业(行业)政策。2005年,区体改办
划入发展计划局,更名为区发展和改革局,更加突出宏观性、战略性和政策导向性。
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农 业 联 产 承 包 责 任 制 1979年2月,黄岩县委同意县农林水办公室在新桥公社凤阳铺大队和
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
下梁公社三金大队搞“联产到组”试点。下梁公社三金大队实行包产到组,做法是:每个生产队按
人户关系自然组合成2~3个组,按抓阄的方式分得田地,有分到水稻田的,有分到棉花地的;当时
农民几乎家家养猪,猪粪投入生产队按数量计算,炉灰投入小组按每担计算。实行包产到组还有
新桥公社良种场大队7个生产队、凤阳章大队3个生产队。
1980年春耕前,新桥公社金大田大队率先实行包产到户。但当时许多领导干部对包产到户
认识不足,黄岩县农工部向台州行署分管农业的领导提出扩大联产承包责任制试点,受到批评。
9月27日,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强调“实行包产到户,
是联系群众,发展生产,解决温饱问题的一种必要的措施”。
1981年5月,黄岩县委重点推广四种承包形式,有专业承包联产计酬,分组作业联产计酬,分
水公社红旗三队的集体统一经营、联产到劳、“四定一奖”和包产到户,当时还是以推行包产到组
为主,包产到组的生产队占总数的66%,包产到户的生产队占总数的12.8%。8月,台州地委、行署
印发关于试行包产到户办法的有关文件资料。9月在全地区实行全党动员大搞包产到户。至年
底,境内包产到户的占总数的33%。
1982年,全面推广联产承包责任制(又称包产到户责任制)。于是包产到户势不可挡,具体办
法是:先丈量农田,留出一块秧田,各户的田块按肥沃贫瘠搭配分配。将生产队的农机具如打稻
机进行估价,四五户抓阄联合使用;大队保留大型农机具,如拖拉机、抽水机的所有权,统一提供
服务,后来也由专业人员以承包的方式为大家服务。至年底,境内全面实现包产到户责任制。
二
轮
承
包
土
地
第二轮土地承包 1997 年下半年在路桥全区 12 个乡镇(街道)推行第二轮土地承包。9 月,
第
区农经委在蓬街开展调研,起草土地调整政策意见:以户粮所在队人口为准,超计划生育人口不
予承包,五保户由集体照顾;户粮在队经县劳动部门批准的正式集体职工,只承包口粮田,不包任
务田。
制定具体操作方案。在新桥镇中林村、郑际村、前七份村开展试点。第一,坚持“大稳定、小
调整”,再延长承包期30年。对第一轮承包矛盾不突出的在原有基础上直接办理延长承包权;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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