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6 - 台州市路桥区志
P. 486
台州市路桥区志
员及机关干部法律知识水平,每次审议前,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审议质量。开展机关党
性党风教育,推进机关廉政建设,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的组织原则和政治纪律、领导干部廉
洁准则及“八项规定”等,专门邀请区委领导参加民主生活会,进行自查自纠。坚持学习日制度,
有计划地组织学习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精神,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及人大工作
业务知识。增强党性锻炼,提高干部政治思想修养。加强人大工作宣传,创办人大门户网站,定
期向上报送信息,其中,关于路桥区人大常委会建立审议意见办理反馈制度的报道经《中国人大》
《浙江人大》杂志介绍后,得到省、市人大领导和外省人大的高度评价。
访
信
信访工作 2000年9月12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台州市路桥区人大常委会
作
工
信访工作若干规定》。重视人大信访工作,建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充实信访工作力量。认真受
理群众来信来访,对于一般信访案件,由相关工委协助督办;对于重要信访案件,主任会议专题听
取、研究,并由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牵头督办。建区以来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5812件(次),其中
部分信访人多年信访未得到解决后上访到人大的重要信访件,在常委会领导的亲自协调、督办
下,得到妥善解决。
第五节 代表工作
根据代表法规定,完善常委会领导联系代表、代表接待日、代表联系选民、“一府两院”领导联
系代表等制度,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检查调研、专题视察、工作评议、执法检
查等重要工作,参加听证会和旁听法院庭审,听取政府和两院半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及时向代表
通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常委会工作情况,努力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服务。强化代表服务
保障,坚持代表履职登记,定期为代表订阅人大刊物、寄送路桥人大信息和常委会会刊。
2002年开始实施人大代表职务津贴制度,每年在区财政中安排代表职务津贴资金,按每人每
月100元标准,在年终一次性发放给无固定工资收入代表。组织代表集中培训和专项培训,开展
法制讲座、会前学法等活动,分层分级开展代表学习培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搭建代表履职平
台,从1995年6月开始,在全区健全代表小组活动网络基础上,探索建立区人大代表中心组,由若
干个代表小组组成。2002年开始以“三访一接待”为主要内容每年确定一个月代表活动月,以代
表中心组为单位,组织代表督查区政府重点工作,发动代表参与上下联动的各项主题活动。2003
年,指导各镇、街道在全市率先建立“代表之家”。推进代表联络站建设,截至2014年5月,全区建
成运行11个代表联络站。改进代表担任执法部门行风监督员制度,推行代表监督小组委派制度,
19个监督小组150余名基层人大代表,被委派到“一府两院”35个部门开展监督。做好浙江人大
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提高新时期代表履职的信息化、网络化水平。发挥闭会期间代表
作用,指导镇(街道)人大开展代表组活动,开展会前视察和代表持证视察活动。
做好在路桥的省、市人大代表服务工作,配合省、市人大开展代表活动。落实人大代表辞职
制度,做好市、区人大代表辞职、罢免及补选工作,区一届至四届人大常委会接受13人辞去市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补选17人为路桥区出席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区一届至四届人大常委
会接受76人辞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补选59人为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加强代表议案建
议办理,通过召开交办会、改进分类标准、完善责任制、组织调研视察、专题询问、开展重点建议办
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