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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区志




                常务主席。1992年5月撤区扩镇并乡后,乡镇人大主席团配备专职常务主席、副主席和专职干部,
                代表活动逐步实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闭会期间,由乡镇人大主席组织代表,围绕乡镇党委

                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视察、执法检查、评议等活动,提出建
                议、意见,协助政府推行工作。
                    从1953~1966年,选举产生乡镇(公社)第一至第六届人大代表。1966年8月“文化大革命”
                全面展开。之后长达15年,人民代表大会被迫停止活动。1981~2012年,选举产生乡、镇第七至

                第十六届人大代表。乡、镇第一至第六届人大代表选举先于同年县人大代表选举;乡、镇第七至
                第十一届以及第十五、第十六届人大代表选举和县(市、区)人大代表选举同步进行;乡、镇第十二
                至第十四届人大代表选举与区人大代表选举不同步进行。
                    乡 镇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会 议    1954年春至2014年底,乡镇(人民公社)人民代表大会经历16届,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走过初建、曲折、完善和发展的历史。1954年春至1958年春经历第一至第三届,人民公社化初期
                至“文化大革命”前的1966年春,乡镇(人民公社)人民代表大会历经第四至第六届,之后因“文化
                大革命”被迫停止活动。1981年春,乡镇召开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使中断15年之久
                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恢复。1995年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赋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13项职权。除

                开好一年一次法定人代会之外,闭会期间乡镇人大工作不断加强和发展,主要是:一是抓住经济
                建设中重大改革措施出台、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等,听取工作汇报,组织代表视察,协助政府工作,
                促进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二是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和纠正

                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问题,推动基层执法工作。三是组织本级人大代表对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所属
                部门工作进行评议,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和建议,督促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热点和难点问
                题。四是组织代表学习法律,积极发挥代表作用,宣传法律法规,促进基层法制教育和建设。路
                桥建区后,1996年2月乡镇召开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一至第六届,乡镇人民代

                表大会每届任期2年,第七至第十四届每届任期3年,第十五届开始,每届任期5年,第一至第九届
                由乡镇人民政府召集,第十届开始由人大主席团召集。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会议。会议听取和审查本级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财政预算

                报告,决定本乡镇经济、文化和公共事业等重大事项,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和乡(镇)
                长、副乡(镇)长,并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于每届各乡镇举行人大会议的次数不等和时
                差关系,本节仅记述第一次会议情况。
                                  一
                                    次
                      镇
                                        议
                             人
                               大
                                      会
                         一
                           届
                    乡
                    乡镇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1954年7月初至9月,境内43个乡镇先后陆续召开(试点单位提前
                召开)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会议总结普选工作经验。听取政治、经济形势报告,通过相应决议;选
                举乡镇人民政府委员会组成人员,并成立生产合作、财粮经济、文教卫生、武装治安、民政调解等5
                个委员会,具体负责政府的各方面工作;选举县一届人大代表等。境内选举产生乡镇人民政府委
                员会组成人员;选举产生县一届人大代表132人。
                           届
                                    次
                                大
                             人
                                  一
                                       会
                      镇
                    乡
                                         议
                         二
                    乡镇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1956 年 6~10 月,境内 18 个乡镇先后陆续召开二届人大一次会
                议。会议听取和审查乡镇第一届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提出今后的工作建议和任务,并通过相
                应决议;选举产生乡镇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276人,选举产生县二届人大代表134人。
                                        议
                                      会
                                    次
                      镇
                         三
                    乡镇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1958年1~4月,境内18个乡镇陆续召开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会议
                    乡
                               大
                                 一
                           届
                             人
                听取和审议上届乡镇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提出今后的工作建议和任务,并通过相应决议;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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