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2 - 《三门县志198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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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志(1989—2013)
第三章 渔业改革与技术推广
第一节 渔业体制改革
改革
渔业体制改革经历了从个体生产制到集体所有制再到个体生产制的变化。1991 年渔业生产责任制试
点工作结束,集体所有制又回到个体生产制,渔船、渔具等生产资料和劳动所得归个人所有,激发个人
投资和生产的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进入 21 世纪,由于海洋资源衰退,海场缩小,柴油价格上升,
水产品比较价格下降等原因,捕捞效益滑坡。根据国家关于海洋捕捞零增长的目标和“双控”的要求,
2002 年开始实施三门县捕捞转产转业五年规划,传统渔村逐步转产,至 2006 年,全县缩减渔船 275 艘,
转产渔民 1336 人,通过政策引导,技术培训等使转产渔民逐渐向海水养殖和其他行业转移。
滩涂承包流转
养殖户获取滩涂养殖经营权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谁开发谁经营谁得益长期不变。这种形式占全县已
养滩涂 85%;二是村里将滩涂分户经营,约占 5%;三是由村里统一发包,养殖户承包经营,占 10% 左右。
1996 年,开始推动滩涂承包机制改革。逐步推进养殖滩涂承包经营,有偿使用,对荒芜的限期开发,到
期未开发者收回转包,养殖能手可以跨村、跨乡、跨县承包,当地政府切实保护养殖户的合法权益。沿赤、
浬浦、花桥、蛇盘、海游等乡镇开展滩涂承包经营试点,其中浬浦镇对所属 6 个村的 2000 多亩滩涂实施
承包经营。沿赤乡结合滩涂承包机制的改革,将赖屿涂 1000 亩滩涂在《台州日报》上公开招标承包,吸
引温岭等地的养殖能手前来承包开发。1998 年,在围塘养殖方面推行股份合作制和延长承包期,使以往
过分强调按劳分配向兼顾劳资利益转变,各种生产要素得到有效配置。
政策补贴
2006 年,开始对渔民和渔业企业实行柴油价格补贴,当年申领单位 669 个,发放资金 1182.09 万元,
其中,捕捞渔船补贴资金 1064.86 万元,养殖用油补贴 117.236 万元。2009 年,发放柴油补贴 1105 万元。
2010 年,补助 635 艘渔船用油量 1.43 万吨,计 1491.1 万元。同年,设立政策性渔业保险补贴专项资
金,出台《三门县政策性渔业保险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针对功率在 136 千瓦以上的渔船由邮政
储蓄银行三门支行推出渔船抵押贷款,解决渔民“贷款难”的问题。2011 年,补助用油量 1.49 万吨,计
3815.34 万元。2012 年,补助 602 艘渔船用油量 1.3 万吨,计 4660 万元。2013 年,柴油补贴列入阳光工
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核实 577 艘渔船符合渔业柴油补贴发放要求,补贴金额 4568.47 万元。
渔业互保
完善渔民安全保障体系,增加抗风险能力,减少危害损失,增强广大渔民的防灾抗灾能力。200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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