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23 - 《三门县志198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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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编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
第四章 专业技术人员和职业技能
第一节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聘任
评审机构设置
1987 年,成立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组建卫生、农业、工程、统计、会计、经济、中学、小学、
艺术等 10 个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1991 年,重新组建工程技术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评审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评审的管理权限,县级初评委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初级评审,同时,每年向市级
中评委推荐符合条件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向省级高评委推荐符合条件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相应的
评审。2002 年,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农业“百龙工程”,探索对具有真才实学的拨尖实用人才、群众
公认的“田秀才”“土专家”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2003 年,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向非公企业倾斜,组织
非公企业职称培训评审 148 人、非公建筑行业职称培训评审 162 人。至此,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
作走上规范化。专业技术人员主要集中在医疗和教育行业,至 2013 年,医疗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有正高职
称 21 人,副高职称 91 人,中级职称 274 人;教育行业有高级职称(副高)424 人,中级职称 1390 人。
聘任
1995年前,实施评聘一致的聘任方式,评上相应职级的职称能全员聘任。1995年,加强定编、设岗、考核、
评聘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服务,深化职称改革,在继续完善评聘分开试点的基础上,实行择优聘任,实现
职称评审社会化,聘任单位化。1998 年,完善职务聘任制度,搞好对特别优秀人员的破格晋升工作,在
职称指标分配方面,向基层第一线、教师队伍和中青年技术骨干倾斜。1999 年,全面实行专业技术职务
结构化比例控制办法,推行评聘分离,同时,探索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聘办法,在建筑等非公有制企业
开展初级职称评聘的试点工作。2003 年,全面推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推行竞聘上岗和聘期制,解
决专业技术职务实际上存在的“终身制”,能上不能下的问题。职称评聘工作进一步向非公企业倾斜。至此,
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走向规范化。
继续教育
1993 年,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逐步实行继续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每年安排 2 门课作
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培训的考核课程,年终实施统一考核。1995 年,出台《关于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考
核工作的通知》,实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考核。1999 年,建立完
善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和验证制度。此后,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培训工作走上规范化,每年安排二门课作
为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的必考课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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