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16 - 莲都区志
P. 1016
· 954 · 莲都区志
1984年后,教育经费由县市定额包干到乡镇和直属学校。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
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实行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
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事业,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
2001年5月29日,《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进一步完善农村义
务教育管理体制,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2002
年4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农
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2002年,
成立教育核算中心,所有学校的财务核算统一纳入中心管理,实行校财县管。
从2006年起,逐步减免了学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柴火费等,不再向学生收取而由财
政保障。2007年起,实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全部由区财政
安排。
历年教育经费投入情况:2001 年 10483 万元,2002 年 16073 万元,2003 年 18719 万元,
2004年22512万元,2005年20409万元,2006年26876万元,2007年27805万元,2008年29625
万元,2009年30234万元,2010年31069万元。
第二节 教育设施
自清末兴办学校以来,除处州中学、囿山小学等几所学校外,多利用庙宇、祠堂为校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分期分批改造原有危房,有重点地新建、扩建校舍。1952 年,校数
263 所,校舍总面积 22.25 万平方米。1957 年建筑校舍 2241 平方米,1959 年建 363 平方米,
1960 年建 2058 平方米,1961 年建 596 平方米。1982 年,全县中、小学 484 所,校舍总面积
21.97万平方米。1983—1990年投入危房、旧房改建资金1218.83万元,改造危房12.32万平
方米。1990 年共有校舍面积 26.33 万平方米,其中,中学 5.57 万平方米,小学 20.36 万平方
米。
民国时期,处州中学教学仪器、动植物标本等教学设备较为齐全,设有理化实验室和劳
作、美术、音乐等专用教室,图书馆藏书上万册。省立处州小学、县立囿山小学教学仪器、图
书、体育设施略有配置,其他中、小学教学设备简陋。一些农村小学学生自备课桌凳。中华
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公办中学和中心小学的实验仪器、直观教具、体育卫生用具和图书资料
等,逐年添置更新。“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教学设备毁损严重,1977年后逐步充实。至1987
年,全县学校有图书资料13.81万册,教学仪器36.34万元。1988年,增建电化教学设施,市
教师进修学校建成地面卫星电视教学接收站1个,丽水中学有语音实验室1个、电子计算机
房1个、APPLE—Ⅱ型电脑25台,丽水二中有LAM-BOA8300型电脑12台。1990年,全县中学均
能做演示及分组实验,小学仪器配备按教育部规定经费标准,达一类标准(0.32万元)6所,达
二类标准(0.20万元)17所。一般完小均达三类标准(0.06万元)。
2010年,所有学校所有班级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共有多媒体设备902套,价值1353万
元;所有学校配备学生计算机房,共57个。共有教师计算机和学生计算机3560台,价值1290
万元;已建有区教育城域网,所有学校都建有校园网,并通过光纤接入区教育局网络中心,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