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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退休5人)一并划入区公共卫生工作站管理,重新核定莲都区公共卫生工作站18名事业
编制。至2010年12月,工作站共有在职人员17人、退休人员27人、遗属3人、临时人员2人。
莲都区卫生监督所 2000年撤地设市建区后,原有卫生防疫机构一律上划到市里统一
管理,莲都区无专门卫生防疫机构。2001年,卫生防疫机构实行机构改革,原卫生防疫站分
拆为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2年6月,成立莲都区卫生监督所,为全额事业单
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所需编制和人员从区卫生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连人带编解决,人
员实行竞聘上岗。2002年10月,莲都区卫生监督所挂牌成立。卫生监督所内设办公室、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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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办证窗口等科室。2003年9月,区卫生监督所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名职工全部过
渡为国家公务员。2006年,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卫生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卫生监督网
络,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同意区卫生监督所下设碧湖、曳岭、雅溪三个卫生监督分所。
编制重新核定为19名,其中碧湖分所5名、曳岭、雅溪分所各3名。2007年11月,区卫生监督
所碧湖、曳岭、雅溪分所正式挂牌成立。2008年,原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进行
重新审批登记,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区卫生监督共有11名工作人员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范围。
第二节 疾病预防与控制
传染病防治
疫情 明万历六年(1578)、万历十六年(1588),清康熙十一年(1672)、康熙十四年
(1675)、道光十四年(1834)秋、道光二十九年(1849),咸丰八年(1858)九月,同治元年(1862)
八月、同治六年(1867),丽水皆发“大疫”。民国29年(1940)至38年(1949年9月30日止),11
种法定管理传染病总发病 16286 例,死亡 1057 人,其中,死于鼠疫最多。民国 31 年(1942)1
月,碧湖镇发现死鼠,旋流行腺鼠疫。民国32年(1943)再度流行。民国33年(1944)5月,城
区小水门发现自毙鼠,几日后鼠疫流行。民国36年(1947)9月疫止。计疫点48个村镇(大溪
沿岸),先后发病1184人,死亡896人,病死率75.68%。其中,以九龙、下叶、吴圩埠一带疫情
最重。吴圩埠 80 余户,发病 94 人,死 85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鼠疫未发生。1950 年
后,霍乱、回归热未发生。1952年后,天花未发生。1989年后,疟疾未发生。1990年全市传染
病患者1755人,其中死亡2例,年发病率万分之五十四点七七五。1999年监督检查351户,处
罚47户,警告整改17户。2006年6月,抽查碧湖医院等3家中心卫生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
情况和网络直报情况。(抽查情况:各医疗机构对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较规范,防保人员责
任心较强;但门诊日志登记不够规范。检查的4家医疗机构均已开展网络直报系统,有专业
人员进行操作,基本能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网络直报,报告卡仍存在填写方面的问题,存在漏
填、错填现象。除碧湖医院外其他3家中心卫生院还在使用旧的传染病报告卡。部分卫生院
传染病报告卡没有及时填写,但网络疫情系统已上报。化验室登记,除碧湖医院较规范外,
其他3家中心卫生院均没有配备传染病阳性专用登记本。)2010年,从全区4家医疗机构中共
查病例数8104例,查出乙类传染病14例,报告14例,漏报0例。
预防接种 民国27年(1938),省医疗防疫队在天后宫免费种痘。民国33年(1944)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