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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编 社会事务                                     · 1247  ·


                     五保供养         中华人民共
                 和国成立初,对社会上生活没
                 有依靠的老、弱、孤、寡、残人

                 员政府给予临时救济,解决他
                 们生活困难。1950 年 5 月至
                 1952年4月,由丽水专署民政
                 科办的区人民生产救济院休

                 养部收养老人。共收养荣军
                 和残老 10 人,专署撤销后,移
                 交丽水县办。1952 年 5 月至
                 1956 年 10 月 ,收容残老、乞

                 丐、游民39人。
                     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始于
                                                   2010年1月,民政工作人员在岩泉街道余岭村进行低保户检查登记工作
                 农业合作化时期。1956 年,
                 各乡对五保户进行登记,由农业生产合作社给予供养。县民政科在调查五保户生活和农业

                                                                   (
                 社的经济状况基础上,制定《丽水县五保供养标准》:1)口粮,一般应当与当地社员免购额相
                 同,最低每人每年稻谷200千克。(2)油盐,每人每年食盐6千克、油3千克(含点灯用)。(3)柴,
                                           3
                 一般动员自给,不会拾的,口以下每年木柴600千克。(4)衣被,一般暂不照顾,确有困难的,
                 棉被每条折币10元,棉衣每件7元,单衣每套5元。
                     1959年9月,对全县五保户进行调查,计有五保户1007户,1024人。1961年,全县农村五

                 保户 1060 户,1317 人。其中,社队供养 664 户,793 人,国家补助 396 户,524 人。1962—1978
                 年(其中 1965 年资料缺),共计发农村五保户救济费 51582 元。1979—1983 年,计集体供给
                (折合金额)16.83万元,国家救济6.06万元。
                     1983年10月至1984年6月,根据民政部《关于农村五保户普查工作的通知》,全国第一次

                 对农村五保户开展全面普查,登记发证。丽水县给38个乡镇303名五保户发供给证,持证者
                 由村委负责对他们实行统筹供养。1984年,县民政局决定,对农村五保户每年每人补助30元
                 用于添置衣被。1985年,县民政局决定,对严鸟、黄村、巨溪、莲乐、泄川、石蒙圩等6个贫困乡
                 的五保户实行优惠政策,每人每年补助60元。1991的1月,市民政局接香港同胞沈炳麟先生
                 所赠羊毛衫20件,全部发给五保户。是年,全市符合五保条件450人,已保270人。其中,入

                 敬老院 6 人,年人均口粮 250 千克(原粮)生活费 360 元。其余分散供养,年人均口粮 200 千
                 克,生活费300元。
                     1992年4月15日,印发《丽水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暂行规定》。每人每年供给原粮不低
                 于250千克,生活费不低于400元。五保户供养所需款物,实行乡(镇)统筹,分级合理负担。

                 乡(镇)、村负担比例,由各乡(镇)根据本地实际,自行研究决定,市政府对贫困乡(镇)五保供
                 养要适当补助。
                     1994 年 1 月 13 日,国务院发布《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对农村五保供养进行规范。
                 1995年,丽水市开展全国第二次五保普查工作,普查五保对象325人,已落实五保供养2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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