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3 - 莲都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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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编      农民 农业 农村                                 · 325  ·












                                第八编 农民 农业 农村






                     莲都农耕历史悠久,农业资源丰富,农民为数众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受封建土地
                 剥削制度的束缚,农业生产水平低下,农村落后,农民贫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进行社

                 会主义建设,通过土地改革,组织互助组,转变农村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农业经济得以发
                 展。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1953—1957年)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成立初
                 级社、高级社,促进农业经济发展;“二五”计划期间(1958—1962年),1958年,农村建立人民公
                 社,实行公社化管理。由于受“大跃进”运动中“共产风”的错误影响,加上国家三年困难时期,

                 农业经济发展受挫,生产下降;“三五”“四五”计划期间(1966—1975年)受“文化大革命”影响,
                 国民经济发展缓慢;“五五”计划期间,粉碎江青反革命,尤其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坚持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农村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先后两步改革,
                 取得实效。1990年,丽水市被国务院命名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同时成为全国柑橘基

                 地县和浙江省油茶重点基地县之一。1997年,实行土地第二轮承包。2008年,中共十七届三
                 中全会提出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方针,农村政策得以稳定。粮食作物、
                 经济作物、养殖业、种植业生产全面发展;农业技术推广,产业开发,农业龙头企业出现并发

                 展。新农村建设、农家乐,改变了农村面貌和人们的思想观念。2010 年,农林牧渔总产值
                 18.34亿元,农村居民人均收入8032元,全区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2513.93公顷,总产量65056
                 吨,经过产业调整,种植业已形成粮、果、蔬三分天下的格局。养殖业、畜牧业实施无公害基地
                 建设。生态农业稳步发展,蔬菜、水果、畜禽三大传统主导产业居全市前列。农村经济已向商
                 品化、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城乡一体化方向迈进。





                                                第一章             农 民






                                                 第一节          农业人口



                     数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莲都农业人口一直处于高出生率、高死亡率状态,人口增长缓
                 慢。1949年,全县农业人口11.27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94%。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物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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