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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志(1991—2010 年)



            1997 年 12 月、2000 年 9 月,税务登记证验证。2006 年 6 月起,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工商局以“一窗、
            一证、一码”形式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2008 年 6 月 1 日起,办理税务登记免填单和免收工本费。2010 年,
            登记纳税户 9902 户,其中企业 1602 户、个体工商户 8300 户。
                 纳税申报 凡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定期定额户)应在发生纳税义务之后,按照税务机关
            核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经批准减税、免税或有减免税项目的纳税人在减免税期间,
            亦应按照核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申报有网上申报、直接上门申报、代理申报、邮
            寄或电话申报等多种方式。1997 年,完善集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法咨询等功
            能于一体的直属分局办税服务厅。1999 年 10 月,县地税局指定银行开设“税款预储账户”或使用银行信

            用卡(专用缴税卡),在法定纳税申报期内,由纳税人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
            税。2002 年,对城区个体定额户实行税款预储纳税管理。是年 5 月,对不同纳税人实行 A、B、C 分类管
            理。2005 年,开展网络纳税申报,企业网上申报率 40%;2010 年,企业网上申报率 98.07%。2009 年 10 月,
            开展 2007 年、2008 年纳税信用等级评定,A 级 13 户(纯地税 1 户)、AA 级 2 户、AAA 级 3 户、B 级 1221
            户(纯地税 346 户)、C 级 91 户(纯地税 80 户)、D 级 0 户。
                 征收方式 1991 年 1 月起,对独立核算、账证和财务制度健全的纳税人实行查账征收。经不断改进,
            基本形成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委托代征等征收方式。2003 年 6 月 6 日,全面导
            入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建立完善“预防为主、过程控制、持续改进”地税内部质量管理体系。
            2005 年,正常企业纳税全部实行“一户通”电子扣款。1999 年 12 月,“浙江地税信息系统”1998 版征
            管软件上线运行。2006 年,建立“人对事、事对户”税源间接控管模式。2009 年 1 月,推广应用“税友
            2006”快捷查询管理软件。2010 年,全省地税系统启动“数据大集中”工程。
                 发票管理 1993 年 1 月,启用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新版发票。1995 年 1 月 1 日起,国营、
            集体、个体饮食行业一律使用定额和限额发票。1997 年 1 月 1 日起,统一使用采用防伪措施的新版普通
            发票。1999 年 1 月 1 日起,启用新版地税发票,发票按行业和用途分 10 类 54 种(含涉税凭证 11 类 56 种)。
            2005 年 4 月 1 日起,停止使用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经营通用发票,启用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2010 年 3 月,

            推广应用电脑版普通发票,营业额 2 万元以上的纳税户推行机打发票,做到“集中统一管理、简并发票种类、
            推广机打发票、重视数据管税”。
                 落实减免税 2005—2010 年,县税务部门落实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农林牧渔业
            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文化体制改革企业、受灾企业、亏损较大企业、个人住房转让(购买)、
            城乡公共交通车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残疾人员劳动所得、城镇房屋拆迁、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员
            等税收优惠政策 2239 户(人),批准减免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596 万元。
                 农村税费改革 2002 年 7 月 1 日开始,县税务部门用 3 年时间全面实行以“减调改稳、合理负担、
            转移支付、配套进行”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税费改革。至 2004 年末,农民人均负担从改革前的 77.63 元下
            降到 0,减负率达 100%。2005 年,县财政落实转移支付资金 1379 万元,确保基层财政运转和农村各项社
            会事业支出。2005 年始,全面免征农业税,取消村提留款制度,除建立在村民自愿基础上的村内生产公
            益项目“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外,不再存在由政府及部门规定专门向农民征收的税、政府性收费、集资

            摊派和“两工”(农村义务工、劳动积累工)等项目。

                 稽查

                 税务稽查机构模式经历“征管、稽查两分离”“两级稽查”“一级稽查”三个过程。1990 年,县税务
            局设立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内设检查组,负责税务检查。1995 年,撤销检查组,成立县税务稽
            查大队,增挂县税务稽查分局牌子,增加对外税收检查职能,专门检查农林特产税(香菇税收)。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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