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82 - 庆元县志(1991-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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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志(1991—2010 年)
3237 件,赡养、抚养、扶养等“三费”案件 140 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717 件);审理各类商事案件 8245
件,诉讼标的额 4.73 亿元。其中,购销合同案件 621 件、借款合同案件 6336 件、农村承包合同案件 51 件、
企业破产案件 12 件。
针对民商事案件特点,对婚姻家庭纠纷、相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矛盾容易激化案件及群体性纠
纷案件,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做好调解,将诉前、诉中、诉后调解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
1991—2010 年,通过调解结案(含调解撤诉案件)4281 件,占民商事案件结案数 29.5%。
商事(经济)审判
2001 年 11 月,撤销经济审判庭,改设民事审判第二庭,将经济类案件纳入民商事审判体系,由民事
审判第二庭审理。
1991 年,县人民法院办结经济类案件 103 件。1992 年,新收经济纠纷案件 76 件。1993—1997 年,
审结各类经济纠纷案件 926 件,解决争议标的额 1.1 亿元。1998—2002 年,审结经济纠纷案件 3385 件,
解决诉讼标的额 1.7 亿元。其中,审结借贷等各类金融纠纷案件 2817 件,审结农村承包合同等涉农案件
160 件及国有企业破产案件 6 件。2003—2006 年,审结借款合同、买卖合同、租赁、承包经营等纠纷案
件 2383 件,解决诉讼标的额 5035.17 万元。2009 年,审结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384 件。1991—
2010 年,共受理各类经济案件 3538 件,诉讼标的额 24821.51 万元。其中,购销合同纠纷案件 214 件、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731 件、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 25 件、企业法人破产案件 11 件。
第三节 行政审判
行政审判中,注重正确处理保护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与维护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
权关系,对行政机关合法行政行为予以维持,并以法律强制力保证执行;对行政机关做出的不适当或违法
行政行为,依法予以撤销或变更。加强法律和行政法规宣传,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行
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1991—2001 年,县人民法院受理各类一审行政案件 448 件。其中,治安行政案件 119 件、林业行政
案件 168 件、土地管理行政案件 77 件、其他行政案件 84 件。进入 21 世纪,行政案件中还出现统计处罚、
商标处罚等新类型案件,土地征用、农田承包等政策性强、疑难复杂案件也时有出现。2002—2010 年,
县人民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 413 件。其中,行政诉讼案件 85 件(林业行政诉讼 33 件,土地行政诉讼
16 件,其他 36 件),行政非诉审查案件 328 件(计划生育行政处罚 205 件,农林自然资源类行政处罚 29 件,
其他 94 件)。
第四节 执行工作
案件执行中容易产生执行难,主要是交通事故赔偿执行案件、民间借贷执行案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
传统执行案件中的人身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执行案件等类型案件。
1991 年,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 448 件,占应执行案件的 80%,执行标的额 157 万余元。1992 年,受
理执行案件 281 件,旧存 280 件,已执行 327 件,已执行标的额 125.55 万元。1993—1997 年,受理执行
案件 632 件,执结 588 件,执行标的额 1246.6 万元。1998—2002 年,执行各类案件 3824 件,执行标的
额 1.1 亿元。2003—2006 年,受理执行案件 3175 件,执结 3107 件,执结率 97.9%。2007—2010 年,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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