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83 - 庆元县志(1991-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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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篇 法治



            理执行案件 2198 件,执结 2001 件,执结率 91.04%,执行标的额 6656.48 万元。1991—2010 年,共受理
            执行案件 10818 件,执结 10937 件(含历史积案),执结标的 27447.3 万元。其中,执结民事案件 3364 件、
            商事案件 6379 件、行政案件(包括行政非诉案件)713 件。



                                       第五节 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



                 立案信访

                 1989 年 6 月,县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庭成立,负责接收诉状、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再审、复查等。
            1991 年始,经济、民事、刑事自诉案件,由以往分庭立案改为统一由告申庭审查立案。2000 年 5 月,审、
            立分设改革,撤销告诉申诉审判庭,设立立案庭和审判监督庭,立案庭负责立案和来信来访处理,审判
            监督庭负责再审案件及案件质量监督等。
                 1991 年,县人民法院处理来信、申诉 435 件、2369 人次。1992 年,审查立案 262 件,对非诉讼信访
            转有关部门办理 83 件,来访 14112 人次,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103 人次。1993—1997 年,办理再审案件
            13 件,办理假释案件 13 件,接待群众来信 3089 件次,来访 5390 人次。1998—2002 年,处理群众来信
            14246 件,来访 10473 人次。2003—2006 年,处理群众来信 2205 件次,接待群众来访 6201 人次。2007
            年,处理群众来信 14 件次,来访 297 人次。2008 年,处理群众来信 13 件次,来访 6 人次。2009 年,处
            理群众来信 37 件次,来访 22 人次。2010 年,推进立案信访窗口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预约立案、
            远程立案、即立即调等措施,保护农民工等困难群体利益,为务工人员追回劳动报酬 28.3 万元。1991—
            2010 年,经审查立案 24736 件(除刑事案件外)。其中,民商事 10966 件、行政诉讼 1103 件、执行案件
            10818 件、再审案件 93 件。接待来访 14640 人次,处理各类来信 8243 件。1991 年始,除对个别历史老
            案复查外,主要对现行案件进行审判监督,至 2010 年办理申诉案件 79 件。


                 审判监督

                 1991 年,学习贯彻《浙江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的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聘请 18 位人大代表为县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员。1993—1997 年,重新修订《案件审理流程管理规则》《执
            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则》,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审判质效评估主要
            数据指标为全省第 9 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监督执法 50 余人次。1998—2002 年,建立
            和完善案件质量评查、错案责任追究、审判人员回避等规章制度,设立审判责任追究督查办公室,通过
            审判监督程序审结再审案件 37 件,依法改判 22 件;对 45 件错案 58 人次进行责任追究;设立人大代表联
            络室,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视察基层法庭,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执法监督员。2003—2006
            年,推进诉讼程序制度改革,制定《审判流程管理办法》和《案件质量评查细则》,案件质量评查从 2004
            年始改抽查为每案必查、一案一评,并以此为法官考核晋级依据之一,4 年共评查案件 5228 件,优秀率
            91.24%;制定《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合议庭、审判长(独任审判员)管理办法》,规范各审判组织的活
            动。2007 年,评查案件 603 件,优秀等级为 88.72%;办结再审案件 6 件,改判 1 件。2008 年,评查案件

            1256 件;依法受理再审案件 3 件,审结 2 件。2009 年,评查案件 1147 件;加强对发回重审、改判及再审
            理案件的审查把关,依法受理再审案件 7 件,审结 7 件。2010 年,逐步建立承办案件质量个人电子档案,
            评查案件 1505 件,优秀等级为 77.34%;审理立案的再审案件 2 件,全部审结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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