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5 - 自然灾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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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江等在8月、9月两月先后断流,多数水库干涸,浙东沿海军民饮水严重困难;全省26个县
(市)灾田皆在20万亩以上,共计1176.5万亩,其中,严重减产741.2万亩,基本无收353.8
万亩。1971年先是春旱,全省有59万亩早稻无水播种;此后6月下旬至8月底晴热无雨,先
后又出现70天~90天的夏秋连旱,大部江河断流,塘库干涸,宁波、绍兴、舟山3个地区生活
用水困难;全省受旱农田903.9万亩,其中,严重减产204万亩,基本无收60万亩。1990年7
月4日出梅,随之干旱50天,衢州地区达60天以上,并出现高温酷暑天气,全省受旱881.2
万亩,81万人饮水困难。1994年6月25日后,全省除东部地区外,高温天气持续40天以上,
7月雨量又异常偏少,夏秋连旱40天~60天;全省受旱760.3万亩,85万人饮水困难,直接经
济损失9.4亿元。1997年,遭遇跨年之旱,自上年入秋以来,降水一直偏少,自1月至6月中
旬,杭嘉湖地区、金衢盆地雨量比常年同期减少四成至五成,其他地区减少二成至三成;旱情
以西部山区尤其严重,塘库蓄水不足,蓄水量平均40%,有的降至10%,全省受旱面积达
291.6万亩。2003年,全省夏秋大旱,6月30日出梅后,连续出现高温少雨天气,有16个测站
降水量出现历史同期最少纪录,河道水位持续下降,中小河流多数干枯断流,22座大型水库
的可供水量降到正常蓄水量的18%;舟山、温州、台州、丽水、宁波、衢州等地区干旱尤甚,海
岛居民饮用水基本靠大陆输运;严重干旱致全省321. 1万人饮水困难,农作物受灾985.5万
亩,其中严重成灾164.8万亩,减产粮食105.7万吨,直接经济损失47.9亿元,其中农业损失
占35.4亿元。此后至2010年,未再出现全省性严重干旱。
第 二 节 洪 涝
洪涝灾害每年皆有发生,以气候和水利条件为时空背景,以暴雨为直接致灾因素。洪涝
灾害系洪灾和涝灾的合称,洪灾多发生在山地和江河沿线地带,水位暴涨暴落,其破坏力可以
由成语“洪水猛兽”概之,历史记载的蛟蜃之患即山区洪灾;涝灾出现在排涝不畅的平原及相
对低洼地区,以平原城市为重灾区,水位持续上涨,积水为患,其危害的严重性亦可用“灭顶之
灾”概之。浙江地貌素称“七山一水二分田”,一次大的暴雨过程往往洪灾、涝灾并发,多呈混
合叠加为患,故常合称洪涝灾害,灾异史料记录或现代统计概称水灾。历代防御洪涝以筑堤
浚河为主,修建许多防洪排涝设施,但除钱塘江河口等少数工程外,余均规模小、标准较低,极
易发生洪涝灾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全省每年兴修水利,实施大规模治水工程,区别
各河流水系和不同地区的特点,开展抗洪排涝综合整治,防灾减灾能力得到有效提高。
一、洪涝记录和类型
浙江为多洪涝灾害省份,20世纪90年代的全省洪涝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45亿元,列同期全
国洪涝灾害损失第4位。洪涝主要发生在每年的梅汛期(5月1日至7月10日)、台汛期(7月
11日至10月10日)两个时段,全省按地域又分梅雨型、过渡型、台风型3个类型;暴雨时山区洪
峰流量极大,洪峰模数(指控制断面的洪峰流量与控制面积的比值)列全国高值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