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3 - 自然灾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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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一去不再还乡者;万历十七年的夏秋干旱,无异雪上加霜,太湖干涸,浙北河中无勺水,兼



                                  瘟疫流行,灾情惨目难以言状,农村经济受到严重摧残。自后每隔10年左右,即出现一次大



                                  旱灾。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杭、绍、金、衢、台、处等府夏秋大旱,溪流枯竭,早晚稻无收,


                                  次年春,贫民采草根树皮充饥;万历三十四年至三十六年连年夏秋干旱,以台、金、衢三府为



                                  重,临海、仙居等县井泉皆枯竭。自进入天启年间(1621—1627年)以来,全省旱灾或连年或


                                  隔年频繁出现,旱情严重的年份有天启五年、崇祯五年(1632年)、崇祯九年等。而在崇祯十




                                  三年,浙江先遭水荒,梅汛期仍然大雨积旬弥月;随后即遭旱荒,秋季大旱,无雨天气持续100


                                  天以上,盛行偏北风,蝗虫群飞南下,所至草木俱尽;冬大饥,道殣相望。崇祯十四年灾情有增


                                  无减,“两浙旱、蝗、疫疠交作,斗米千钱,人民死者数万计”。①崇祯十五年夏旱,崇祯十六年



                                  六月亢旱,嘉兴百姓饿死仍然甚众。崇祯末年出现的连年干旱,灾害影响达到明代200多年


                                  最严重程度。






                                           ( 四)清代




                                          清初,继续明末的气候干旱趋势,在顺治元年至康熙元年(1644—1662年)的19年中,记



                                  载大小旱灾10次,内严重干旱6次,实际旱情并不亚于崇祯十三年。顺治元年浙北五月至十



                                  一月不雨,石门县(属桐乡)旱至河底起尘,晚禾枯槁;顺治三年夏秋旱,金华、绍兴等浙中南六


                                  府河湖俱干涸成赤地,石米价至银5两,宁波、仙居两地人民饿死枕藉;顺治九年夏秋,杭嘉湖



                                  平原大旱,河流井泉俱竭,禾苗枯槁,晚稻大歉;顺治十二年夏秋,全省除温州外,皆连续3个



                                  月~4个月无雨,尤以金华各县荒旱异常;顺治十八年于连年荒歉之后,又遭遇严重夏旱,吴


                                  越之地千余里草木枯死,田地荒歉;次年浙北、宁绍地区亦旱,其中,宁海县自春入夏亢旱异



                                  常,粮田一概旱至焦土,尤称奇荒。



                                          康熙年间(1662—1722年)的干旱灾害较前明显减少,严重旱灾以5年~10年为一周期,


                                  主要灾情及出现时段:康熙十年至十二年旱灾,尤其是康熙十年遭全省性夏秋大旱,伴发蝗虫



                                  侵害,高温异常,草木枯槁,中暑暍死者甚众;金华、衢州大饥,江山县民往数百里外背米,死于


                                  途中者不少。康熙十八年至二十年连年夏秋皆有旱灾。康熙二十八年浙中南地区夏秋冬俱



                                  旱,金华、丽水各县城乡池井尽竭,民间食水艰难,火灾四起。康熙三十五年至三十六年大旱,



                                  以金华、衢州为甚。康熙四十六年夏季浙北多旱荒。自康熙五十八年至雍正元年(1723年),


                                  又隔年出现严重旱灾,但在往后的20余年中,旱荒基本消匿。乾隆十二年(1747年)后,严重



                                  旱灾一度密集出现,如此延续10年。比如,乾隆十二年金华旱,永康县自六月无雨,旱至次年


                                  二月,山间泉脉尽枯;乾隆十五年平阳晚稻旱荒,次年大饥;乾隆十六年梅雨偏少,全省夏秋亢



                                  旱,高温燥烈,被灾66个州县,灾情以金华、兰溪等最重;乾隆十八年夏秋干旱,全省被灾有杭



                                  州等28个州县卫所,桐庐县井泉多涸;乾隆二十年杭州夏大旱,临安县高下田禾皆槁死无收,


                                  次年夏秋又旱,荒歉尤甚。自此后历半个世纪,全省偶有大旱,皆未再现从前荒苦情形。



                                           清代中期的浙江旱灾以嘉庆十六年(1811年)为转折年份,是年遭遇全省性夏秋大旱,历







                                         ① 〔清〕康熙《浙江通志》卷二《星野》,祥异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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