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8 - 龙港镇志2009
P. 138

-  96 -                            龙港镇志


               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三是在城镇内购买商品房和经批准自建房屋的居民及随其共
               同居住的直系亲属,以及华侨、港、澳、台同胞经批准需照顾的内地亲属;四是被城镇机
               关、企业单位聘用的干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随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

               五是投靠城镇居民生活的直系亲属; 六是已办理自理、 蓝印户口的人员。 根据国发
              〔1986〕50 号、浙政办〔1986〕39 号文件规定和温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对迁入办理户
               除征收城镇建设设施费和粮食风险保证金外,自理户每人收取 4000 元;农业户(世居
               龙港的)每人收取 2000 元;55 岁(含 55 岁)以上者每人收取 500 元。 以上人员办理户口

               后,即视为非农业人员,享有现行居民户口的同等待遇。 全镇先后办理农业户口和自理
               口粮户转为非农业户口的计 2221 户、5989 人。
                   建立户口统一登记制度              1995 年 6 月, 国家体改委等 11 个部委确定龙港为全国
               57 个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之一, 在龙港进行了建立户口统一登记制度的改革,这
               就是按常住地登记的原则和在建成区内有合法固定住所、 稳定职业和生活来源等条

               件,将原有的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自理口粮户口和其他类型户口统一按程序登记为
               常住户口, 即城镇居民户口, 其待遇和义务与原城镇非农业人口等同, 可正常迁移。
               1996 年 11 月 28 日,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1996〕341 号文件,同意龙港镇户籍制度

               改革的实施范围为建成区内 18 个居民区和 12 个行政村 ,即江湾、江滨、永盛、建北、文
               卫、百有、站前、龙跃、镇前 、建新、西南、通港、海港、江浦、龙华、望城、龙湖居民区和流
               浦、新渡、方岩、河底高、金钗街、朝西屋、江口、下埠、池浦、东排、西排、黄家蓬村。 对户
               籍改革实施范围内具备条件的准迁对象,在办理龙港镇居民户口过程中,区别不同对
               象,一次性收取 700 元,50 周岁以上每人收取 200 元;农业户口,每人收取 500 元,50 岁

               以上的每人收取 200 元;外地人口迁入龙港镇的,每人收取 4000 元,50 岁以上每人收
               取 1000 元;解粮定销户口每人收取 300 元,50 岁以上的每人收取 100 元;已办理蓝印
               户口的人口免收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和粮食风险金;外来科技、教育、管理等专业人才
              (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在龙港镇落户的,免收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 1 人的城镇基础

               设施配套费和粮食风险基金。 到 2000 年底,已有 1 万多户、近 6 万人办理手续。 龙港建
               镇初期的金钗河、江口、下埠、方岩、河底高、池浦、新渡、朝西屋、流浦等 9 个村的原本
               地农民人口中,有 11356 人转为非农业人口,占 66.9%。
                                        2000 年 9 个村农民转非情况表

                      村   名              总 人 口              农转非人口           农转非人口比重(%)
                     金钗河村                  1218                1088                89.33
                      江口村                  4507                2958                65.63
                      下埠村                  2803                1161                41.42

                      方岩村                  1634                1308                80.05
                     河底高村                  1880                1701                90.48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