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0 - 龙港镇志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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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自愿组织起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接受国家计划指导,实行民主管理,按劳力分
配为主,又有一定比例的股金分红,有公共积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批准的经
济组织,定名为股份合作企业。 它具有产权明确、利益直接、风险共担、机制灵活等特
点,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和适应性。 1987 年 11 月 9 日,中共苍南县委、县人民政府颁发了
《关于龙港镇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报告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批复”指出,股份经
济是龙港工业的主体和发展方向。 镇委、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批复”精神,从税收、信
贷、 工商管理等具体政策上制订优惠政策, 鼓励和支持股份合作企业的发育和发展。
1989 年下半年开始,龙港镇开展股份合作企业的规范化工作,提出 5 点要求:一是股金
不能退,但可转让、继承;二是股金分红不超过信用社利率 120%;三是税后利润的 50%
留作生产基金,记在股东名下,25%作为公积金,25%作股东分红;四是按劳分配要逐步
扩大;五是注意职工劳动福利,建立退休基金。 1992 年 12 月,苍南县委提出要继续加强
股份合作工业企业的规范化工作。 龙港镇委、镇政府贯彻县委指示,主要做了 5 个方面
工作:一是优化组织,组建和发展企业集团,推进企业上规模、上水平;二是优化制度,
进一步完善企业的管理分配制度;三是优化投入,提高股份合作工业企业筹集资金的
社会化程度;四是优化环境,在借贷、税收、工商管理、企业审批等方面,采取更优惠的
政策,促进股份合作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通过连续 6 年的规范化工作,使全镇的股份合
作工业企业得到健康发展。
针对全镇民营工业“低、小、散、乱” 的状况,龙港从 20 世纪 90 年代末开始,采取一
系列举措,促进民营企业上规模、上档次。 首先,建立工业园区,引导民营企业向工业园
集中。 1998 年开始,龙港以建设特色工业园区为载体,引导和组织民营工业进工业园
区,促进产业布局相对集中。 到 2001 年底,面积 550 亩的印刷示范园区一期工程建成,
19 家成型企业入园生产。 同年,以银行 50%按揭、企业自筹 50%的方式投资 1.5 亿元,
建成占地 205.5 亩、总建筑面积 11 万平方米的小包装工业园区,开创了以按揭贷款方
式建设工业园区的先例,使原来 300 多家遍布大街小巷的“三合一”的小企业,通过重
组兼并为 160 多家迁入标准厂房生产。 之后又兴建城东工业园区,在湖前办事处建成
塑编工业园区。 到 2009 年,全镇共建成 4 个工业园区,面积达 3.4 平方公里,累计基础
设施投入 9807 万元;入园工业企业 246 家,产值 68.46 亿元,占全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产值 61.37%。其次,坚持“四优”招商引资。进入新世纪后,龙港镇坚持“四优”招商引资,
即以优势载体招商,如山海协作区、临海产业带等为发展平台招商;以优良企业招商,
如利用新雅、曙光、瑞田等大企业集团,实行“零增地”招商;以优势品牌招商,办好中国
(龙港)印刷礼品文化节,利用“中国印刷城”、“中国礼品城”等“国字号”招牌吸引投资
者;以优质服务招商,公开服务承诺,实行“保姆式”服务,努力实现“零距离”指导、“零
关系”办事、“零利益”服务和“零障碍”落地。 通过以上“四优”招商引资,从 2001 年至
2009 年,共引进 18 个超亿元工业项目,总引资 50 多亿元,其中 9 个已投产。 第三,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