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7 - 龙港镇志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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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改革实验区                                 - 115-


               镇长明确为副县长级。 同年 12 月,中共苍南县委、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龙港镇“强镇
               扩权”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支持龙港镇进行扩权改革。 扩权的内容有 6 个方面:
               一是用地支持。 县政府要安排一定数量的用地计划指标,单独切块,一般用地指标不少

               于全县三分之一。 二是财政支持。 镇级财政收入比上年超收部分,给予龙港镇 60%奖
               励; 龙港镇商业和普通住宅用地土地出让金收入先提取 23%省市规费和县专项资金,
               余额部分按原政策县镇 1:9 分成;工业用地出让金收入,在每亩扣除 20 万元基础成本
               和 7.5 万元失地农民保障资金后,剩余部分按县镇 3:7 分成;龙港镇的财政收入和土地

               出让金全额上交镇金库,由镇金库按规定上解和支拨库款;县属部门驻龙港镇的下属
               单位在镇内的各种收费,除为县以上部门代取收和有特别规定外,都统一纳入镇财政
               专户管理,收入全额上交镇财政专户;建立龙港国有资产营运公司,为镇政府重大项目
               提供融资平台。 三是项目支持。 龙港镇在市、县发改部门的指导下,研究提出全镇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及全镇中长期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组织并实施全镇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和工业经济发展规划等;由龙港镇政府负责龙
               港镇内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并报县发政局备案;由龙港镇政府负责龙港镇内的
               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并报县经贸局备案。 县财政用于技改的资金,按照龙港镇工

               业产值在全县所占比例切块安排。 四是扩大县派驻部门单位和强镇的权限。 县职能部
               门要充分授权派驻龙港镇的部门,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县政府以文件形式确定授
               权项目,以明确职责(共 49 项)。 五是完善工作平台。 建立龙港镇城镇综合管理执法大
               队,苍南县龙港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立苍南县龙港土地储备中心,建立苍南县龙港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 六是理顺管理体制。 扩大干部管权限。 在核定编制数内。 龙港

               镇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内设机构,调配镇管理行政、事业干部;龙港镇范围内的县属部
               门、派驻单位正职、中层的人事任命均需征得龙港镇党委同意等;县派驻龙港镇的机构
               建立分局,在已建的公安、法庭、检察院、工商、国土、规划建设、质监、地税、国税分局的
               基础上,建立司法、环保、房管、监察分局;合理设置镇内机构和所属单位,逐步建立起

             “小政府、大服务”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镇内设机构设置为“五办、七局、一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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