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6 - 龙港镇志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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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篇 城镇建设







                   苍南建县后,决定选择适宜地点兴建港口,进而建立全县之经济中心。 组织调查组
               对灵溪、湖前、朱家站、方岩下、下埠等地进行调查。 经过反复比较、分析和论证,认为与

               平阳县鳌江镇隔江相对的方岩下一带,具有开发港口的地理优势。 县委、县政府决定在
               方岩下至下埠一带,开发建设全县的物资集散基地。1982 年 4 月 9 日,温州市人民政府
               批准建立苍南县沿江港区,把龙江公社的金钗河、江口、下埠和沿江公社的方岩下、河
               底高等 5 个大队作为建设基地。 同日,成立沿江港区建设领导小组。 7 月 28 日,经县政
               府批准,沿江港区改名龙江港区。

                 1982 年 9 月 23 日,温州市人民政府以温政发〔1982〕338 号文件,批准《龙江港区总
               体规划》。 1984 年建镇后,龙港镇贯彻党和国家的农村经济政策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小
               城镇建设的决定》,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敞开大门,欢迎农民进城集资建镇,吸引了 3

               省 7 县 5000 多专业户来港投资建房办厂。 至 1990 年底,投入建镇资金 9.015 亿元,其
               中国家投入 0.44 亿元,仅占 5%。 1991~2009 年,龙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 177 多亿
               元, 其中公共设施投入约 62 亿元。 现已建成苍南县的经济中心和浙江省主要经济强
               镇、全国小城镇建设示范镇、全国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联合国计划开发署“可持续
               发展中国小城镇 ”试点镇。





                                            龙江港区总体规划



                   1982 年 8 月 7 日,县人民政府向温州市政府呈报《龙江港区总体规划》。9 月 23 日,
               市政府以温政发〔 1982〕338 号文件,批准了《龙江港区总体规划》,简介如下:


                   性 质
                   苍南县物资流通集散中心。



                   规 模
                   人口发展规模近期(1985 年底)拟为 12000 人,远期(2000 年底)为 19000 人;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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