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76 - 龙港镇志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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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城镇建设管理局、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局(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会事
               务管理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经济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局;局与中心根据工作实际,合署办公;

                  “一大队”:城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
                   根据区域划分,设置 9 个办事处,作为镇委、镇政府的派出机构,具体是:城南办事
               处、城北办事处、沿江办事处、龙江办事处、白沙办事处、海城办事处、湖前办事处、江山
               办事处、平等办事处。

                   纪委、人武部、机关党工委、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
               置。 设立县政协龙港委员联络室。 设立中共龙港镇社会工作委员会,负责对非公有制经
               济组织、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民办非公企业单位党的工作以及相关社区党建工作
               的指导、协调、研究和督查。
                   四、加强试点工作领导

                  (一)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县强镇扩权改革工作领导小
               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具体负责强镇扩权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龙港
               镇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落实专门工作人员,认真组织实施试点,及时研究、

               汇报试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工作职责。 要把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及时协调试
               点工作遇到的各种问题;帮助龙港镇把试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促进试点工作顺利实
               施。 县直相关部门在放权授权后,要继续承担对授权事项进行检查、监督、考核等职责,
               并加强业务指导。 龙港镇要按照“谁行使、谁负责”的原则,对实施的扩权事项承担相应

               责任,要及时向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备案和报表报送工作,自觉接受授权部门监督和指
               导,强化内部考核,落实工作责任。
                  (三)强化督查考核。 县委、县政府要把强镇扩权改革工作列入授权部门和扩权镇
               领导班子考核重要内容,逐步完善考核机制,强力推进试点方案的实施。 县委督查室和

               县强镇扩权办公室要不定期对强镇扩权试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相关事项检查,
               并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报告。
                   附:1.龙港“强镇扩权”改革扩权(授权)事项汇总表(略)
                      2.县派驻龙港镇机构建立分局对照图(略)

                      3、龙港镇内设机构改革对照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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