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71 - 龙港镇志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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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篇 丛 录 - 829-
记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希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协调制订好小城镇粮食销售体制改
革方案。
五、关于金融体制改革,决定权在地方的可大胆试验,积极探索。 涉及到由国家决
定的宏观金融政策,待我们协调有关部门后,再制订具体操作方案。
关于《方案》中涉及其他有关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内容,请按各部委的修改意见执
行,方案的实行以十一部委的修改意见为准。
希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抓住改革的有利时机,协调配合,积极探索,创造以改革
促进农村小城镇发展的新路子。
温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赋予苍南县龙港镇部分县级经济管理权限
实行计划单列实施方案的批复
1997 年 12 月 2 日
苍南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要求批复赋予苍南县龙港镇部分县级经济管理权限实行市级计划单列
实施方案的请示》(苍政发〔 1997〕113 号)悉。根据市委发〔1995〕100 号和有关文件精神,
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原则同意《赋予苍南县龙港镇部分县级经济管理权限实行市级计
划单列实施方案》。 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龙港镇实行计划单列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性强的系统工程,应按照合理合
法、责权利相结合与改革配套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方方面面的经济利益关系。 计划单列
后,县、镇计划管理事权划分,由市计委牵头,根据先易后难和龙港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二、为了与市级计划单列任务相适应,设立苍南县计划委员会龙港办事处,作为县
计委的派出机构与龙港镇计划与经济发展局合署办公,受县计委委托,在龙港镇内行
使部分县计划管理权限,作为龙港镇管理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高效精简的综合职能
部门。
三、龙港镇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出下年度计划建议上报县计委,经综
合平衡后,由县计委报市计委,市计委下达计划时将龙港镇部分计划在各县(市、区)后
增列龙港镇予以单列。 龙港镇行使县级计划部门项目审批权(包括项目建议书与可行
性研究报告),但年度投资计划仍由县计委统一下达,纳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望你县积极、稳妥地做好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