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7 - 《长兴县志(1988-2012)》(上册)
P. 267
第四编 人口
三、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
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始于 20 世纪 80 年代。之后,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
外来人员逐年增多。1989 年,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考核工作中执行“凡流出一个计划外出生,在考核
时,户籍地按 1 个计算,暂住地按半个计算”办法。1992 年年初,县政府与县级 9 个部门签订目标管理
责任状,将流动人口流出发证、流入验证等列为考核指标。12 月,成立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小组,
各建制镇相应成立管理小组,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1995 年,县计生委将流动人口计划生
育工作纳入对乡镇计划生育专职干部考核。1998 年 3 月,雉城镇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监察队,雉城
镇计生办与镇派出所警务站合署办公,做好流动人口统一登记、统一办证、统一查验等管理与服务工
作。2004 年 4 月,雉城镇政府联合公安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开展三证合一的“一证式”“一站
式”试点工作,形成公安、计生两部门共同协作的管理机制。2005 年,县人口计生局设立流动人口管理
科,和平、林城等乡镇成立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中心,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提供宣传资料、避孕药具、生
殖健康等一条龙服务。2008 年 11 月,实现公安与计生信息采集、证件查验、数据应用、绩效考核“四统
一”。2009 年,县人口计生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计生服务进企业”活动。2011 年,先后与江苏省张家港
市、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等周边 6 个省的 9 个县区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服务协议,落实协作
做好查验证、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生殖健康服务、落实补救工作、政策外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等工作
机制。2012 年,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将各乡镇(街道、园区)的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
落实开展纳入考核,并在宣传教育、计生技术、优生优育、奖励优待、实施帮扶救助方面出台具有长兴县
特点的均等化服务:免费提供一年至少两次的查孕查环生殖健康服务等九项基本服务;将流动人口纳入
“三优促进工程”项目之中,为有需求的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婴幼儿早期教育和优生优育优
教等服务。同年,全县各乡镇(街道、园区)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提供计生技术服务 387 例,免费提
供避孕药具 1.8 万余人次,免费查孕查环 19207 例,发放宣传资料 3 万余份,查验证 5 万余人次。同年
10 月,长兴被命名为省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县。
四、协会与群众自治
计划生育协会 1988 年 4 月,成立县计划生育协会。2002 年,县计划生育协会秘书处设置 2 名事
业编制专职工作人员。2005 年 5 月,转为参照公务员管理。2009 年 5 月,县计划生育协会列入群众团
体序列。全县拥有计生协会组织 472 个,其中县级 1 个,乡级 20 个、村级 272 个,企事业 171 个(职工总
数在 100 人或育龄妇女达 50 人以上的企业)。同时探索成立企业联合分会、流动人口公寓协会、外出人
口聚居地协会等新型计生协会组织 8 个。至 2012 年年末,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共 6 次,发展会员 6 万余
人,建立会员小组 5000 余个,160 个人口在 1800 人以上的村均配备专职副会长。
群众自治 2003 年,在虹星桥镇周村村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的基础上,推动全县 272 个村
(居)、社区全部修订完善计生村规民约,修订率、符合率均为 100%,计生协议签订率为 98%。2007 年,建
立县级“计生示范村”创建平台,先后有 109 个村(居)被评为县级计生示范村。2010 年,开展人口计生
基层群众自治村(居)、企业“双示范”创建活动。至 2012 年年底,全县有国家级示范村(居)3 个,分别为
龙山街道玄坛庙村、夹浦镇长平村和开发区街道南庄村;省级示范村(居)38 个,示范企业 17 家;市级示
范村(居)61 个,示范企业 22 家。补助配套资金共 70 多万元。
第三节 服 务
一、服务机构
1989 年 11 月,筹备建立计划生育指导站。1992 年 12 月,县计划生育指导站正式成立。同年,仙山
乡、太傅乡计划生育服务站试点运行。1998 年,将计划生育服务站列入各乡镇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同
· 2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