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9 - 《长兴县志(1988-2012)》(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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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编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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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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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兴境内主要环境污染是水环境污染和大气环境污染。1988 年,发生雉城镇水污染事故,开始加
              强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20 世纪 90 年代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境内环境污染
              日趋严重,环境治理力度也逐步加大。1996 年,开展全县乡镇工业污染源调查。1998 年,实施治理太湖
              水污染“零点行动”。1999—2000 年,开展环境保护“一控双达标”工作攻坚,有效遏制环境和生态破坏
              加剧的趋势。2001 年,环评审批作为工商注册前置条件之一。2003 年 9 月,落实省委“八八战略”,启动
              生态县建设规划编制,创建国家生态县、打造“绿色长兴”。同年 10 月,在全国率先实施“河长制”。2004

              年起,开展生态县建设,推进“七大”环境专项整治,开展“135”环境污染治理行动,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
              制,改善和提高城乡生态环境质量。2005 年后,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指导经济发展与环境
              保护逐渐成为全县上下的自觉。2007 年起,实施生态县建设“一票否决”制,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十
              三项工程”。2008 年 2 月,获评国家园林县城。11 月,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授予“国际花园城市”荣誉
              称号,并获得国内首个“环境可持续发展奖”奖项。2009 年 3 月,被省政府命名为全省第二批省级生态
              县。2010 年,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2012 年 12 月,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
              验收。同年年末,全县市级、省级生态乡镇(街道)创建比例达到 100%,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创建比例
              达 87.5%,市级生态村创建比例达 48%,空气环境质量良好,境内 15 个地表水监测断面均达Ⅲ类水标
              准,通过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



                                              第一章            环境质量



                  20 世纪 90 年代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长兴境内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环境质
              量下降。1996 年,开始大气、地表水、道路交通噪声和功能区噪声监测。2004 年开始,境内Ⅱ类水已消
              失。2007 年后,地表水水质出现改善。2012 年,境内 15 个地表水监测断面均达到Ⅲ类水标准,大气环境
              质量良好,噪声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1988 年,长兴县环境保护工作由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负责,内设责任科室环保办公室,下设全民事
              业单位县环境保护监测站,乡镇各有 1 名环保员。1990 年 11 月,实行室站合署办公。1996 年 9 月,县环
              境保护局(简称县环保局)成立,为县政府综合管理环境保护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开发治理科、环境
              监理科 3 个职能科室,下设环境监测站 1 个事业单位。2001 年 2 月,增设环境监理站 1 个事业单位;12
              月,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环境管理科、宣教法制科 3 个职能科室。2004 年 8 月,环境监理站更名为环
              境监察大队;12 月增设自然生态保护与污染控制科。2006 年,设立雉城、煤山、和平、泗安、夹浦 5 个乡镇
              环保所,同时设立环境监察中队,与环保所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县环保局
              管理。2010 年 7 月,撤销环境管理科,设立行政许可科。2011 年 5 月,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宣教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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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自然生态保护科、行政许可科、污染防治科 5 个职能科室; 月,增设环境应急处置中心,为公益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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