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8 - 《长兴县志(1988-2012)》(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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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志(1988—2012)
年 8 月,在天平乡召开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现场会。2000 年起,全县各行政村(居)逐渐建立计划
生育服务室,有设在村(居)行政办公区和卫生服务站内两种形式,配有检查床和计生药具橱等。至
2005 年,全县有乡镇计生服务站 21 个。除槐坎、二界岭、吴山 3 个服务站外,其他乡镇服务站均开展放
取环手术、门诊、B 超查环查孕等业务,仙山乡、太傅乡,泗安镇 3 个服务站开展早孕人流手术。2005 年
后,根据执业范围和执业资质要求,乡镇计生服务站不再开展计划生育手术。2008 年,县计划生育宣传
技术指导站按照“县级计生指导站标准化建设”要求完成一期工程改建,面积 2200 多平方米,开设计划
生育手术、妇科、不孕不育、男性科、药具科及以避孕节育服务为重点的各项医疗保健服务。至 2012 年
年末,全县有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16 个,主要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
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即 B 超查环查孕、人员培训 8 项任务。
二、技术服务
1988 年以来,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主要依托县卫生系统各级医疗机构实施。每年,在宣传技术
服务月期间,县卫生系统专门组织医疗技术人员下基层,协助具备技术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开展计划生
育技术服务工作。一些无技术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则由县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泗安地区医院、和平
地区医院承担。1992 年起,相继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计划生育技术
服务逐渐拓展到避孕药具知情选择、生殖健康普查(“查环查孕查病”服务)。县计生指导站、乡镇计生服
务站每年两次为农村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检查服务,其中全县 65%四项手术及生殖健康普查服务由计划
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承担。1994 年起,加强孕前型管理,技术服务工作由集中式转入经常化、从孕后的补
救措施转入孕前孕后的全程服务。县、乡镇两级计生服务机构开展一年两次 B 超查环查孕和妇女病普
查普治服务,累计达数十万人次。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提供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全额
列入县财政预算。项目包括发放避孕药具、孕环情况检测、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
各项医学检测、人工终止妊娠及技术常规所提供的各项医学检查、输卵管、输精管结扎及技术常规所规
定的各项检查。
三、婚前孕前健康检查
1993 年,全县根据《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开始实行婚前医学检查。2003 年之前,婚前医学检查率
最高达 98.1%。2003 年 10 月,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取消强制婚前医检。2004 年,全县婚检率急剧下
降,最低达 0.6%。针对婚前医检率下滑,出生缺陷率上升趋势,2004 年 9 月,长兴县在全省率先实行免
费婚前医学检查。2009 年 5 月,根据省、市政府文件精神,县政府下发《关于实施“健康宝宝计划”的意
见》,全面启动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即“优生两免”)工作。成立县“健康宝宝计划”领
导小组和专家小组,由专家小组专家在每个乡镇针对目标人群巡回进行每年两次的优生优育知识培
训。村级计生服务员,对已经建立稳定恋爱关系、尚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按需提供服务,实行动态管
理;动员准备结婚的男女,自觉进行免费婚前医检。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人员对领取“生殖健康服务证”
或“再生育证”准备生育的夫妇,免费进行家族史、遗传史、既往生育史以及各类风险因素的筛查评估,提
出相关健康生育建议以及有针对性的预防干预措施,指导选择适宜的妊娠时机,尤其是做好高危人群的
指导和服务工作。县婚检机构(县妇幼保健院)在婚前医检基础上增加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县计生宣传
技术指导站为在县内领取“再生育证”的待孕妇女,免费提供孕前优生检测,对在检测中发现需暂缓或不
宜生育的对象,及时提出相应的医学建议,开展跟踪随访服务。同年,全县婚前医学检查率 81.6%,孕前
优生检测率 57.7%,孕前风险评估率 77.2%,出生缺陷率 16.4%。2010 年,婚前医学检查率 86.7%,孕前优
生检测率 88.3%,孕前风险评估率 78.9%,出生缺陷率 15.7%。2011 年,婚前医学检查率 95.6%,孕前优生
检测率 92.5%,孕前风险评估率 96.6%,出生缺陷率 13.1%。2012 年,婚前医学检查率 94.3%,孕前优生检
测率 93.3%,孕前风险评估率 99.7%,出生缺陷率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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