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90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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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第三十一编    教育


                  续表

                              小    学                      初    中              普 通 高 中          职 业 高 中
               年份   教师    中等   学历    专科   超标    教师   专科    学历         超标   教师    本科   学历    教师   本科    学历
                    总数    师范   合格    以上    率    总数   以上    合格   本科     率   总数    以上   合格    总数   以上    合格
                          以上    率                           率                          率                率
               2000  1218  1181  97  120   10   804   663   83    62    8   227  155   68    99    42   42
               2005  1018  1008  99  590   58   725   708   98   409   56   406  342   84   132   101   77

                  注:表内教师数为专任教师数,不包括行政人员和后勤人员。


                                              第二节    录用与评聘


                  教师录用与调配

                  中小学公办教师录用渠道有师范毕业生分配,招收优秀民办教师为公办教师,向外地、外系统调
              入及向社会招考等。1986年~2005年,共录用教师2599人,其中大中专毕业生分配1990人(含从外省
              引进本科师范生117名),优秀民办教师被招收为公办教师382人,调入144人,向社会招考75人,正常
              减员1576人。20年间,净增公办教师1023 人。

                  2000年前,师范毕业生直接分配。2001年,中等师范毕业生分配首次采用考试录用办法;2004年
              小学教育大专生随之采用,2005年,小学教育和初中教育的师范大专毕业生分别接待分配毕业生人数
              的30%和40%的比例考试录用。
                  师范院校毕业生分配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考试录用、跨县、跨系统调动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组

              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武义县范围工作需要,由教育行政部门直接调动,其余由学校提出或
              本人申请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教师职务评聘
                  1987年10月起,首次进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至1988年6月止,全县有2016名教师首批评上专

              业技术职务。其中,高级职务(中学高级教师、高级讲师)44人,中级职务(讲师、中学一级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457人,初级职务(中学三至二级教师,小学三至一级教师)1515人。
                  2005年,全县在职专任教师中,有中学高级教师163人(含高级讲师,小学挂靠中学高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含讲师)1048人,中学二级教师858人,中学三级教师42人;小学高级教师552人,小

              学一级教师481人,小学二级教师50人,小学三级教师2人。
                  2005年,县教科所傅伟被金华市评为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全市首次评审,共9名)
                  中小学教师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经聘任方可任职。其中,高级职务和校长的教师职务
              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聘任,中、初级教师职务由学校聘任。

                  教师资格认定
                  1993年10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1996年5月,对1993
              年前任教的在职教师实行教师资格过渡,全县有68名幼儿园教师、1007名小学教师、642名初中教师和
              274名高中(职高)教师符合过渡条件,首批获得教师资格证书。2002年3月,开始教师资格的首次认

              定工作;至2005年年底,全县共有312人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1139人取得小学教师资格,730人取得
              初中教师资格,582人取得高中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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