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0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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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第四编    城乡建设


                  2002年桐琴镇编制了新一轮总体规划,规划期限为2001年~2020年,镇区规划范围为22个村,规
              划用地范围为11个村约8.6平方千米;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2平方千米,力争在20年内建成一个有8万
              城区人口的现代化工贸型园林“小城市”。
                  省级中心镇——柳城畲族镇

                  柳城畲族镇位于武义县南部,距县城径距37千米,至2005年,全镇总面积170.8平方千米,镇区面
              积3.06平方千米,辖53个村,1个居委会,总人口27654人,畲族人口占总人口的14%,为浙江省畲族主
              要聚居地区之一。
                  1985年11月,柳城镇复建。1992年5月,“撤区、扩镇、并乡”,大源畲族乡并入柳城镇,经省政

              府同意,建民族镇——柳城畲族镇,是浙江省老革命根据地之一。2000年8月,被确定为省级中心镇。
              2001年9月,行政区划调整,并小镇为大镇,撤销新塘、竹客、云华乡建制后并入柳城畲族镇(其中原
              云华乡7个村)。
                  1986年~1991年,柳城镇复建后,城区建设逐步展开。镇中心街道太平直街北段拆建改造,街道

              拓宽至18米(含人行道),两侧土地出让后由居民拼建商住楼。在街北由民众捐资建龙山公园;公园
              东侧新建艺术馆1个(潘絜兹纪念馆)。在镇区南面和镇区东北面,新建居民住宅区2个,镇区范围逐
              步扩大。1992年~1999年,柳城镇成为民族镇建制后,城区建设进一步发展。1995年12月,编制完成
              《柳城畲族镇总体规划》。太平直街南段拆建改造,两侧陆续拼建成商住楼,城中心区块的面貌大为

              改观,原宣平旧城弯曲狭窄的街巷改造成一条长300米,宽18米的中心大街。在镇南区块,修建南门广
              场(含南门楼、城隍庙等建筑)。在祝村宣平溪南岸,修建塔山公园,以古塔及周边自然景观,形成
              山水生态园区风貌。建成全省最大的扶贫建校项目——武义金穗民族中学,拆建扩建柳城小学及柳城
              幼儿园。

                  2000年,对原规划进行了修编,2003年5月,编制完成《2000年~2020年柳城城市总体规划》,上
              松线改道后,原上松线成为城区第二条贯通南北的新大街。在城北,体现宣莲特产的莲童公园建成。
              在城南,重修来峰塔(1938年毁于日寇轰炸)。在城西,结合西溪防洪堤建设,在通济桥头修建休闲
              广场(公园)。并建设第3个居民小区,安置部分下山脱贫农村居民。至2004年,柳城畲族镇建设根据

              规划,初步建成山水生态小城镇。
                  1985年~2004年建成镇区道路9条,总长6.84千米,总面积5.48万平方米,形成了“五横二纵一
              环”的城区道路框架。建成桥梁5座。建成自来水厂1座,实际日供水1200吨,受益人口1.5万人。投
              资650万元,按“50年一遇”的要求,筑起了1243米长的防洪堤。建有拆迁安置区和生态住宅区3个,

              建筑面积21.74万平方米;私人建房354户,建筑面积3.68万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60.5平方米。环境卫
              生、绿化植被都有新的建树,被省建设厅授予全省“绿色小城镇”称号。


                                                第三节    农村建设



                  自1983年至1986年,由县城乡建设局组织对全县各村地形图测量和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至
              1986年年底共编制827个村(含部分自然村)的建设规划。部分村庄以此为依据开始划分宅基地,建造
              成片住宅,房屋结构由泥木、砖木逐步发展为砖混结构,农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6平方米。

                  1989年,各乡镇专门配备一名土地管理员,由村镇规划员和土地管理员对农民建房的申请和建设
              负责监管,对农村违法建设行为实施监察。1991年县乡镇建设基层管理服务站成立后,受建设主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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