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60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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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 第二十六编    司法与司法行政


              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止已结的部分案件,再次进行了互查。经检查发现的4起存在案件质量
              问题的2名责任人,依照本院规定的责任追究制度作出相应的处罚。是年,共办理申诉案件25件,决定
              再审的2件,经再审判决维持的1件,改判的1件。



                                                第八节    案件执行


                  诉讼案件执行  实行计划经济时期,大量的民事、经济纠纷主要靠行政手段解决,人民法院受理
              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量少,故诉讼执行的案件不多,法院的案件执行主要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

              负责,实行审判人员既审判又执行的“审执合一”制度。自80年代开始,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
              变,国家法制日趋完备,人民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大幅度上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颁
              布实施后,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大量增加,人民法院担负着繁重的案件执行任务,执行
              未结案居高不下,成为法院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1989年县人民法院建立执行庭后,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多次开展执行“大会战”、“突
              击周”活动,集中力量突击执行一批历年积存的执行“难案”、“骨头案”。在1990年开展的一次
              执行“大会战”和1991年两次“执行月”活动中,共执行案件469件,兑现标的额117.97万元。1995
              年,县人民法院开始实行审执分立制度。规定县人民法院各审判庭及人民法庭判决、调解结案的有执

              行内容的各类执行案件,行政仲裁、公证债权文书以及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均由执行庭受理执行。1988
              年~1997年,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721件,执行4126件。其中1992年~1997年共执行标的额
              2949.28万元。
                  1998年,县人民法院共执行案件1531件。在积极适用财产申报、公告督促、举报奖励、代位执

              行、劳务抵债等执行方式同时,注重对被执行人进行法制教育,提高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自觉性。对经
              多次教育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强制措施,全年共对106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
              书的被执行人或妨碍执行者予以司法拘留。是年8月~9月开展“执行工作集中行动”,共执行案件436
              件,执行标的达845万余元。全年共执行案件1531件,比上年上升165.34%,同比增长率居金华市法院

              之首。
                  1999年~2000年,连续5次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强制执行了一批“老大难”案件,执结了1998年年
              底前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钉子案”、“骨头案”161件,执行标的额238万余元。两年共
                                                            执行案件3704件,执行标的额达11047万余元。

                                                                 2001年,县人民法院设立执行分局,进一步
                                                            充实执行力量,使执行庭人员占全院干警总数的
                                                            16.4%,形成了一支较为强大的执行队伍。全年共
                                                            执结执行案件2008件,执行标的额达6475万余元,

                                                            再创历史新高。
                                                                 2002年年初,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争创“执行
                                                            工作良性循环法院”活动领导小组,除开展“执行
                                                            月”活动外,还组织了3次针对财政、金融部门为权

                                                            利人的专项执行活动,收回财政周转金300余万元。
              图154:执行民工工资拖欠兑现会现场(摄于2005年)
                                                                 2003年~2004年,共收执行案件2978件,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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