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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卷 改革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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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并逐步实行价格的计划管理。 司)都设置物价管理部门和专职或兼职物价管理人
1950~1957年,物价由县人民政府工商科管理,重 员,价格政策等同于“高压线”,规定价格必须严格执
点是贯彻落实粮棉油统购统销政策和购销价格管理 行。乡镇企业生产的电热杯、电熨斗等地方产品价
工作。1958年,物价管理工作由县商业局管理。 格均报经县物价局批准, 价格如果没有“ 红头” 文件
为依据,商业部门不能销售。1979年,大幅度提高
粮食、棉花、油料、生猪、木材、毛竹等29种农副产品
的收购价格,提价幅度在20%~50%;后又以
15%~40%的幅度, 提高了猪、 羊、 蛋、 菜等8类副食
品和以其为主要原材料的产品销售价格,并缩小农
副产品价格管理范围,放开部分农副产品价格。
1980~1983年, 先后提高部分生产资料生铁、 焦炭、
铸铁管、 玻璃等产品价格, 对部分机械产品、 电子、 化
工、建材等产品实行“浮动价格”“暂行价格”和“优质
加价”等多种价格管理办法。允许工业企业属于自
图5451 物价局工作人员开展市场物价调查 销或完成国家生产计划后的超产部分产品实行议
价。先后提高胶合板、烟酒、棉织品等价格。棉布价
1959年,成立永康县物价委员会,负责全县的 格平均每米提高0.30元。同时, 降低中西药、 涤棉
物价管理工作。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市场物 和纯涤纶织物价格, 化纤纺织品价格降价幅度平均
价失控。1967年12月,国务院下发通知冻结物价, 28%。降低一批日用百货和手表、收音机、电风扇等
县物价委员会撤销。1980年,恢复县物价委员会, 消费品的价格。
隶属县计委, 负责价格管理。1984年1月, 县物价 1982年9月, 放开160种小商品的价格; 1983
委员会撤销,设立县物价局。4月,成立县物价检查 年9月, 放开350种小商品价格; 10月, 放开全部小
所,负责市场物价的监督检查工作。物价检查所为 商品的价格,实行市场调节。调整部分服务收费标
物价局下属单位。1992年10月,永康撤县设市,物 准,改革收费管理办法,拓宽收费管理领域,清理整
价管理机构同时更名为市物价局和市物价检查所。 顿了乱收费行为。
1996年,建立价格事务所,隶属物价局。同年11 这一阶段主要是以有计划的调整价格结构为改
月,成立市拍卖商行,属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从事 革方式,以大幅度提高农副产品价格为改革重点,先
资产、赃物、知识产权等拍卖工作。2001年7月,设 后进行了6次大规模的价格调整。其间,全县社会
立永康市价格认证中心,与价格事务所一套人马、两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和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小幅度
块牌子合署办公。同年拍卖商行转制为私营企业, 上升,平均每年递增2.8%。
与物价局脱钩。2002年,物价局与市计划委员会合 1985年起“ 实行混合价格体制”,“ 放”“ 调” 结
并为永康市发展计划局。物价局对内从属发展计划 合,以“放”为主,价格形成机制向市场化方向过渡。
局,对外保留牌子,仍独立行使物价管理职能。2006 其时的价格改革分为前后两段:
年,市发展计划局与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合并为永 改革农副产品购销体制,继续调整农副产品价
康市发展和改革局。物价管理职能不变。 格。1985年,调整粮食购销价格,取消稻谷、小麦、
改革进程 1978年,国家对价格管理体制进行 豆类统购派购制度, 取消统购价和超购加价, 主要粮
改革,按照不同时期价格改革的思路、重点和永康的 食品种和油料品种分别实行按“倒三七”和“倒四六”
实际分步实施,开始引入市场机制,采取“调”“放”结 比例价合同定购。继续放开农副产品价格,到1988
合,以“调”为主的方法。调节机制中计划价格仍处 年底,肉、禽、蛋、水产品等副食品价格已基本实现从
主体地位,商品定价权仍然高度集中在国家手中。 国家定价到市场调节价的过渡。粮油合同定购量逐
县物资局及所属公司、商业局和所属各公司、供销系 年减少,收购价格每年有所提高。是年,农产品收购
统所属公司和各基层供销社、粮食局及粮管所(公 价格比1978年提高144.5%,平均每年提高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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