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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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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其余由县知事向各殷户捐募。修志局经费如左 期限。违反以上各款者,由管理人酌情划扣保证金。
(一)局长一人,月支洋十四元。全年计算,合洋一百 违反三、四各款者,除由管理人划扣保证金外,仍得
六十八元。(二)书记二人,月各支洋八元。全年计 咨请县知事追缴图书。
算, 合洋一百九十二元。( 三) 庶务兼会计一人, 月支 说明 图书公物, 以公物借私人观阅若干, 不明
洋四元。全年计算,合洋九十六元。(四)火夫兼公 定制限,则难免丧失涂扯,种种虞虑。故规则一端,
役一人,月支洋四元。全年计算,合洋四十八元。 是示以制限,而拘束私人之自由动用及各种不法行
( 五) 总纂二人, 月各支洋四十元。半年计算, 合洋四 为也。
百八十元。( 六) 编修四人, 月各支洋三十元。半年 附则 本规则如有未尽事宜, 应查照浙江省订
计算,合洋七百二十元。(七)膳宿费全年约需洋四 定图书馆章程,随时提出增删之。
百元。
采访期每日五人, 需洋六角, 半年计洋一百八 添置路灯及实行清道办法
元。纂修期每日十一人, 需洋一元三角二分, 半年计 一、经费 以原有清道路灯费455元充之。
洋二百三十七元六角,加采访员因事到局,伙食约如 二、添置灯数 十九盏。
上数。(八)笔墨、纸张、灯茶及各项杂费,月约需洋 三、装灯地点 全城街道约分三段,第一段假
十二元。全年合洋一百四十四元。(九)开办费洋一 定十八盏,自十字街口始,至北镇庙止,望升门、丽金
百元,床铺桌凳可以借用者暂行借用。 门以内皆属之。第二段假定十五盏,自县署以东直
总计约洋二千六百九十三元六角。印刷费尚未 达望春门止。第三段假定七盏, 自县署西达溪下
列入。 街止。
四、装费 装置费用由附近所属店户捐集之。
筹办图书馆议决案执行法 五、开灯时间 自下午二十二时起上午五时
查设立图书馆议决案理由内, 图书馆所以搜集 止, 但无电灯时应自下午五时起。
古今中外图书记录, 以供社会一般士庶阅览参考之 六、灯役 以清道夫充之, 专司添油擦灯熄灯
用,本在区自治范围之中,自附捐革除,经济棘手,若 各事务。
概遵章责设,恐成画饼。拟由教育会内附设一处,仅 七、清道 设清道夫二人,衣上须标“清道夫”
团体继续再行扩充等议,亦亟则治标之意也。爰议 三字,每日上午清洁城内街道一次,但逢一、六市日
办法如下。 不在此限。
( 甲)名称及地址:一、定名永康县图书馆,其地 八、本办法自公告日施行。
址以尊经阁为之。
( 乙)管理:一、(议会议决附设教育会,而尊经 附:清道路灯经费岁出预算
阁地址毗连甚为相宜,且此馆由县设立,经费由县担
任, 故以县之名冠之)。二、 教育会为管理人。三、 县 科目银、数、备
自治为协理人(教育会乃学务机关,而图书乃自治范 灯油费 ———三百六十元,每灯每夜需油四两,
围以内协同办理性质颇合)。 月共四千八百两,计二百四十斤,合银三十元,年计
( 丙)图书种类:一、中华经、史、子、集。二、东 如上数。
西历史,及法、美图书之有关政治者。三、中外法律 工资 ———八十元,清道夫兼灯役二人,每人年
书。四、 五洲舆图。五、 其他各种图书确成定本, 及 支四十元。合计如上数。
有关于政治上风化上者。 杂费 ———二十四元,灯罩破坏及添置清道器
说明:图书之置备,不论古今中外,总以确成定 具等,月支二元。年计如上数。
本、不涉奇褒者为主要,且现今政体与法、美同,故拟 总计 ———四百六十四元。
多办法、 美各种图书, 以为政治上风化上之对考。 ( 说明)装置路灯费估计每灯需洋一元五角,兹
( 丁)图书规则:赴阅规则一勿得闯阅。二勿得 拟添增十九盏,共需银二十八零五元,由就近所属各
夹带外出。三勿得涂抹。四勿得揭扯。五勿得逾越 店户捐集之,故不列预算,合并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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