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65 - 《舟山市志(1989—2005)》上卷
P. 665
99.83%和98.65%;人均道路面积14.84平方米,路网密度0.46千米/平方千米,排水管道密度6.46千米/平方千米;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48平方米,绿地率33.98%,绿化覆盖率34.40%;生活垃圾无害化和粪便处理率分别为
94.76%和97.22%;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6.68标台。反映城市居民居住水平和城市设施水平的各项指标,与
1988年相比多有大幅度增长,其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人均日生活用水量、人均道路面积和人均公共绿地面
积分别增长86.5%、138.12%、131.25%和550.93%。
第 二 节 城 乡 规 划
规 划 管 理
全市城市、村镇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由市城建委主管。1992年,成立市城建委城乡规划处。1995年,改称
规划科,次年再称规划处;两县两区和普陀山管理局设规划科,建制镇设规划建设办公室,分级管理。1996年,
开始执行“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理制度,1999
年,制定《舟山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规定》和《舟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严格审查和审批详细规划和
项目初步设计,规划管理渐趋规范。2004年12月始,实施城市规划和建设公示制(称“阳光规划”),打破规
划工作封闭、半封闭状态。2005年,城市规划区“一书两证”核发率100%,全市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513件,
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810件,建设用地面积675.39万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28件,房屋建筑面积
421.70万平方米,办理私人住宅用地规划许可证1605件,私人建房建筑面积19.33万平方米。是年底,全市有
规划管理人员108人,其中县以上规划管理人员37人。
规 划 编 制
1989年2月,《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1987—000)》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按照规划要求,编制完成
2
城市绿化、燃气、公共交通、环境卫生、防洪防汛、给排水等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完成舟山经济开发区、
东港经济开发区建设规划和定海檀树新村、檀香新村、金寿新村、桔园新村及普陀颐景园、新城花园等新区
开发建设规划;编制完成定海人民中路北段、人民北路、沿港东路和沈家门教场区片、金禾花园、吉祥花园
等旧城改造规划。1995—001年,编制完成《舟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8个专项规划和檀枫小区(居住
2
区)、临城新区、定海城区、普陀城区、盐仓街道分区等近20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舟山市城市总体
规划(2000—2020)》,并配套完成《舟山市绿地系统规划》《临城新区控制形态设计》和普陀六横镇、定海
双桥镇等总体规划,以及嵊泗大洋镇概念规划(国际招标);编制完成《舟山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舟山
本岛及周边岛屿空间战略规划研究》。2004—2005年,编制完成《舟山群岛空间发展战略研究》《舟山本岛及
周边岛屿区域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全市规划编制初步形成由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构
成的多层次规划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