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09 - 《舟山市志(1989—2005)》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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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实行综合开发,旧房拆迁逐渐增加。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体制、审批程序、补偿安置原则、法律责任等都严
格执行国家《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市政府颁发的《舟山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若干规定》,城市房屋拆迁
工作纳入依法拆迁轨道。
1993—001年,定海城区因旧城改造和市政建设等需要共拆除房屋53.76万平方米,安置拆迁户416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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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市政府颁发新的《舟山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若干规定》,并出台《关于对舟山市定海城区改变房屋用
途的城市拆迁房屋征收土地收益金的规定》《舟山市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办法》《舟山市定海城区房屋拆迁
货币补偿基准价和有关费用标准规定》等与房屋拆迁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性政策。2002—005年,全市实施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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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屋拆迁项目155个,总建筑面积66.47万平方米,其中定海城区拆迁项目120个,建筑面积52.55万平方米,
拆迁总户数近2万户,安置居民5万余人。
房 屋 装 修
1996年前多自行修建。1996年4月开始对城区内房屋装修实行审批制。凡住宅或其他房屋室内装修时,房
屋产权所有人(或使用人)应提出装修申请并交付装修押金1000元,待装修结束,经验收未发现对房屋结构
等有破坏的,如数退还押金。至2000年,累计办理房屋装修审批手续300余户,处理违章装修450件。2003年后
取消交付押金的规定,同时对未经申请、借装修房屋之际改变房屋结构的责成其限期恢复,并处罚款。2004年,
住宅装修审核备案1117户。
危 旧 房 屋 管 理
2001年,市政府成立危房解危工作领导小组,市城建委成立危房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
危房处理的检查与监督。是年5—月,全市城镇开展较大规模危旧房屋普查。查明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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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住宅房屋中,存在不同程度质量问题的有500幢,建筑面积57.5万平方米,涉及住户9300户;其中认定为危
房的建筑面积9.72万平方米,涉及居民2376户。对20世纪90年代定海城区开发建造的商品住宅房屋(建筑面
积约230万平方米)进行鉴定确认,确认危房85幢,房屋建筑面积14.3万平方米,涉及居民2252户。主要问题
有:钢筋锈蚀引起裂缝,混凝土疏松,强度低;房屋不均匀沉降,倾斜率超标;墙体、楼板开裂等。其中确
认D级(整体)危房15幢,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涉及居民338户。2002年10月,开展危房解危工作,多数
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D级危房被整体拆除。至2005年底,全市城镇已解危住宅房屋71幢,房屋建筑面积
近10万平方米。
物 业 管 理
1995年11月,市政府颁发《舟山市城镇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1996年,定海香园小区、桔园小区、
南珍公寓成为物业管理试点小区。通过召开业主代表大会成立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下设管理办公室,由办
公室具体实施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香园和桔园小区的物管办与小区的居委会合署办公。1997年,定海檀树
小区(北区)、檀香小区、北园小区、金寿小区,普陀中心小区,岱山康园小区,嵊泗横山小区,实施物业管
理。是年香园小区和檀树小区(北区)获国家级优秀物业管理小区称号。定海檀香小区、开源小区、北园小
区、金寿小区,普陀东港莲花小区,岱山康园小区,获省级优秀物业管理小区称号。定海檀香小区、普陀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