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4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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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2002年根据省地税局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成立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监督电话,统一
布置,分级实施,明确责任,严格考核。结合舟山实际,配合工商、经贸委等部门,以整治水产等集贸市场
为重点,开展地方税收环境整治工作。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明晰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等各项稽查职
能配置。成立稽查选案领导小组,明确选案工作流程,按案情确立分级案审制度,成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
员会,对稽查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加大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力度,全面推行责成自查与重点稽查相结合的
稽查模式。
2003年,围绕“贴切实际,锐意创新,扎实工作”这个中心,突出“规范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强
化制度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四个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稽查力度。重点对全市252户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
户开展了税收检查。对房地产行业、金融保险业等省级收入、高收入行业的个人所得税进行专项检查。对两
家单位的税收违法情况在新闻媒体上进行了曝光,对拒不执行税务机关处罚决定的一户纳税人申请法院强制
执行。对达到涉嫌犯罪标准的一家公司移送公安机关。与国税、公安部门联手打击制售假发票和建筑安装企
业偷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2004年,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放在房地产及相关的建筑安装企业、餐饮业、高收入低税负行业、地税普通
发票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上。在对房地产重点检查所采取的检查方法上改变了往年的就账论账方式,从房
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项目入手,摸清每一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立项项目,对每一项目的建筑面积和销售面积
进行核对,严格把握成本关。对查处的2起重大虚开货运发票偷税案,在《舟山日报》《舟山财税与会计》等
新闻媒介、刊物上曝光。3起税务违法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加强与国税、公安、司法等机关的联系与合作,建
立与有关部门的情报交换制度。
2005年,通过开展电信、中介、足浴、装饰(装修)、女子美容服务业等行业的税收专项检查,加大大
案、要案查处和案件移送力度,重视举报案件查处工作,对偷逃骗税等涉税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税收秩
序得到整顿和规范。
1998—2005年舟山市查补税款情况分别为2693万元、2880万元、2698万元、2136万元、1789万元、1502
万元、4079万元、2726万元,共20503万元。
1989—005 年 舟 山 市 财 政 收 支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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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7-3-2 单位: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