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8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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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 2005 年舟山市土地管理信访情况
表 4-10-2-14
创建“三无”乡镇 1991—1998年在全市乡镇中创建“无违法批地、无违法管地、无违法用地”(简称
“三无”)活动。
1991年,岱山县桂花乡政府被评为1991年度浙江省创土地管理“三无”乡镇先进集体。1992年,市土管
局对创建土地管理“三无”乡镇活动提出达标要求和考核标准。1993年,普陀区螺门乡政府、嵊泗县嵊山镇
政府被省土管局授予“土地管理‘三无’乡镇”称号;普陀区螺门乡,嵊泗县嵊山镇、小洋乡,岱山县岛斗
镇、秀山乡,定海区册子乡等6个乡镇被评为市级创建土地管理“三无”乡镇。次年,普陀区螺门乡、峧头
镇、白沙乡、定海区北蝉乡、紫微乡、临城镇6个乡镇获评市级创建土地管理“三无”乡镇。1995年,定海
区北蝉乡、普陀区峧头镇、岱山县高亭镇、嵊泗县嵊山镇等14个乡镇被评为市级“三无”乡镇,其中嵊山镇、
峧头镇被评为省级“三无”乡镇,普陀区螺门乡被国家土管局授予“全国土地管理模范乡镇”称号。
1997年,全市“三无”乡镇达标率60% 。1998 年,全国范围内历时8年的创建“无违法批地、无违
法管地、无违法用地”活动结束,全市“三无”乡镇达标率69%,有国家级“三无”乡镇1 个,省级4 个
(图-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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