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6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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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监察    1988年舟山市土管局成立以来,先后进行非农业用地清查,越权批地清查,清理党政干部
            违法、违章违纪建私房,开发区和城镇建设用地撂荒清查,清理整顿城镇土地隐形市场,整顿以开发区为重

            点的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等专项治理。全市土地执法工作渐趋正规化、制度化。1996年后,执法监察力度加大,
            成立土地监察支队;组建土地监察举报中心,建立土地执法快速反应系统;开通“2582110”举报电话,实行

            全日制值班制度;制定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督查制、联动制等若干制度。1989—005年,全市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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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8238件,涉及土地面积101.35万平方米,处理7731件,拆除违法建筑物5.59万平方米,
            收回土地15.45万平方米,罚款1095.39万元。





                                        1989—005 年舟山市违法占地查处案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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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4-10-2-13















































                清理党政干部违法、违章、违纪建私房    1989年8月,根据省《关于清理党政干部违法、违章、违纪
            建私房问题的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党政干部违法、违章、违纪(简称“三违”)建私房工作。查明

            全市党政干部建私房795户,其中机关科、局级干部20户,乡镇正副职干部157户,一般干部618户。建房中
            有不同程度“三违”现象的489户,其中机关科、局级干部15户,乡镇正副职干部111户,一般干部363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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