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7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P. 407
1991年4月底,全市“三违”建私房党政干部已处理436户,占“三违”数的89.2%,其中依法没收房屋103
户,合计建筑面积2431平方米,房屋折价211560元;依法拆除房屋37间,合计占地面积524.3平方米,建筑
面积544.3平方米;依法拆除围墙198户,合计占地面积6445平方米,没收房屋允许购回126间,合计建筑面积
5207.5平方米,购房款104994元;受到党纪处分6人,其中留党察看1人;受到政纪处分2人,其中降级以上
处分1人。党政干部建私房出租(包括部分出租)33户,合计建筑面积685平方米,收缴租金7300元,收缴罚
没加三材补差价款16.374万元;清退公房10套,合计建筑面积946.5平方米。
清理整顿城镇土地隐形市场 1992年起,全面调查全市各县(区)城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中存在的擅
自转让、出租、抵押的自由交易(即土地隐形市场)现象,发现定海区城关、普陀区沈家门镇、岱山县高亭
镇和岛斗镇、嵊泗县菜园镇未经批准,以买卖房屋随同土地出租、以租用房屋随同土地出租,或直接买卖、
出租土地使用权共计3756件,国家所有土地收益资金流失上千万元。
1993年12月—1994年7月,舟山市、县两级土管局对原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行为展开
清理整顿,对原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出租进行申报登记,再办理转让出租手续。至1994年底,定海城
关、普陀沈家门、嵊泗县菜园、岱山县高亭和岛斗5个城镇补办手续3155宗,补缴转让金221万元。
1994年6月,开展房地产企业用地清理整顿,检查定海区房地产企业33家,查明1990年以来建设用地项
目62宗,土地开发面积52万多平方米。其中行政划拨31个项目,开发土地面积15万多平方米;出让31个项目,
开发土地面积36万多平方米。其中,1990年5月19日—1992年10月18日有25个项目,土地开发面积12万多平方
米;1992年10月18日后有6个项目,土地开发面积近千万平方米。对其中7家房地产企业5万左右平方米的行政
划拨用地进行补办出让手续,补缴出让金近80万元。
1999年,全市清查擅自转让、出租的行政划拨土地550宗,办结105宗,面积1.4万平方米,收缴出让金计
29.3万元。2000年,基本完成定海城区土地隐形市场(二级市场)清理,全年补办出让手续982宗,面积6.6公
顷,补缴出让金83万元,办结率92.5%。
土地市场治理整顿 2003年,治理整顿以开发区为重点的土地市场。整合、撤并开发区和园区,全市
保留和拟保留开发区为4个,规划面积9.67平方千米;核减开发区(园区)数量10个,核减面积42.40平方千
米,开发区(园区)数量和面积分别核减71.42%和81.53%。同时,停止执行市政府八大工业园区优惠政策,
停止执行有关文件中涉及土地审批、收益管理的条款。普陀区取消对旅游区用地的优惠政策。严格实行收支
两条线,取消各类开发区、园区自行确定的地价、收费等政策,实施规范化运作。
2004年,做好开发区治理整顿善后,巩固整顿成果。完成4个保留和拟保留开发区的各类图件、材料的审
核和申报工作。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发计委、监察、财政、农林等部门开展6项清理整顿和一项清理工作。暂停
农用地转用审批,暂停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的各类规划修改,暂停新乡改镇涉及土地利用的各类规划修
改,停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项目的土地供应,促进用地结构调整。
土地信访 1989— 1995年,全市收到群众来信1742件,来访者2167人次,受理案件3522件,占应受
理数的90%,结案2912件,结案率82.82%。先期信访内容多为民间宅基地纠纷,后期主要是反映企事业单位
法人违法占地现象。1996— 2005年,来信、来访数减少,其间受理来信、来访2185件(人)次,结案率提
高,最低91%,最高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