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75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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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组织“先锋工程”建设的意见,制定出台《关于全面开展渔农村基层组织“先锋工程”建设的实施
意见》,明确指出,要把全市正在开展的“三培养”活动,作为实现中共中央组织部“三级联创”(创建“五
好”村党支部,创建“五好”乡镇党委,创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区)和省委组织部“先锋工程”建设
的一个重要抓手,努力把渔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截至2005年,“三培养”活动已将1529名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1589名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851名党员致富
能手培养成村干部。2004年,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渔农村基层党建“三培养”活动的意见》,把工作重点放
在巩固提高、抓点扩面和鼓励党员干部发挥“双带”(带头致富、带领致富)作用上,并树立一批“双带”典
型。2005年,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全面开展渔农村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至年底,全市422个建制村村委会
和421个村党组织,应进行换届选举的各419个,都完成换届选举任务。村党组织和村委会选举的参选率分别
达到91.11%和90.88%。共选举产生“两委会”班子成员2942名,比换届前(下同)减少542名。其中,高中
学历以上1365名(含大专学历以上120名),占46.5%,上升10.6%;女性940名,占32%,上升4%;平均年
龄45.1岁,略有下降。
企业党组织建设 1990年5月,市委组织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精神,出台《关于
企业党组织工作若干意见(试行)》,就国有企业党的自身建设做出明确要求。1991年起,重点做好健全和
落实国有企业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制度,坚持按党规办事,如期进行换届选举。至1993年,市直12家国
有企业党委均按期进行换届。1994年,出台《关于在全市国有企业中实行党的工作目标责任管理的意见(试
行)》,对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工作目标、目标责任签订和奖惩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要求。7月,
出台《关于加强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业中党组织建设若干意见》,明确凡有3名正式党员以上的私营企业都应
建立党支部,不足3名正式党员或条件暂不具备的,按地域或行业建立联合党支部,并对私营企业党组织的地
位、职责、任务做了说明,要求各级党委和主管部门党组织结合国有企业转制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非公有
制企业的党建工作。1995年,出台《舟山市企业党组织工作条例(暂行)》,各级党委和主管部门与企业党组
织层层建立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1996年,结合全市5家国有企业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舟山市企业党组织工作条例(暂行)》和建立
企业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进行对口检查。1997年,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和企业党建工作联系
会议制度,加强对企业党建工作的组织指导。1998年,出台《舟山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1998—000年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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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和《舟山市城镇股份合作制企业党建工作若干意见》,在全市国有企业(含国有、城镇集体控股企业)党
组织中开展创“四有”(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有一支好的党员队伍、有一个好的工作机制、有一套好的工作
制度)活动,深化党的凝聚力工程建设。1999年,经省委组织部验收,市委组织部命名23家国有企业为第一
批“四有”党组织。2000年,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为重点,加强企业基层组织建设。年初,市委召
开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和工会、共青团建设工作会议,出台《舟山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2000—002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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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和工会、共青团建设的若干意见》,建立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
并在市委组织部设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8月,召
开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出台《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的意见》,选择16家企业开展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