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70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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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党员 1989年,按照从严治党要求,在全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是年,全市有2950个党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38658名党员参加民主评议活动,分别占党支部总数的
94.22% 、党员总数的93.86% 。当年结束评议的党支部2289个、党员29027名,分别占开展评议支部总数的
77.59% 、参加评议党员总数的75.09% 。经过评议,有5078名党员受到各级党组织的表彰 。同时,评出不合
格党员948名,并做出组织处理,其中开除党籍15名,劝退除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338名,出党面占评议结
束党员总数的1.22% 。1990年8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意见》,要求在开展民主评议
党员的同时,开展民主评议支部,并与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做优秀党员活动目标管理相结合(简称“双争双
评”),每年进行一次。同时,对民主评议的内容、方法、时间以及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等方面做出进一步规
范。1992年3月,《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基层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
通知》下达后,全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均按省规定执行。2003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采用党内评议与广泛听
取党外群众意见相结合的方法,评议质量明显提高。经过一年一度的“双争双评”活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
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至2005年,累计评出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24035人次,
先进基层党组织3346个次,其中受到中共中央组织部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受中
共浙江省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30个次、优秀党务工作者14人次、优秀党员42人次;受中共舟山市委表彰
的先进基层党组织266个次、优秀党务工作者197人次、优秀党员494人次。同时,评出不合格党员2508名,
分别给予组织处理,其中开除党籍195名,劝退除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633名,出党面由1989年的1.22%下
降到2005年的0.06%。
1989—005 年中国共产党舟山市基层组织“双争双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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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