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79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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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 2004年舟山市入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名录
               表5-7-3-3



























                                                第 四 节   机 构 编 制 改 革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改 革

                   1989年底,全市有行政事业机构972个,其中行政机构253个。1994年7月18日,市委、市政府做出关于

               调整市与定海区党、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对定海区的48个部门和团体分别实行市区合署办公或改为分局形式,
               人员对口归随,资产统一管理,职能市、区一体。是年9月,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挂牌成立。至年

               底,全市有行政事业机构1000个,其中行政机构222个,县处级以上局、委、办等机构58个。1999年6月,全
               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包括工商所)改为省垂直管理机构,行政、事业编制均上划。2000年,全市市级党政

               机构设置44个,行政单位编制7042人,实有6744人;事业单位编制2.53万人,实有2.57万人。2002年,机构
               编制管理实行一个部门办理、“一支笔”审批制度,防止机构编制的再度膨胀,理顺市场、城市规划、水务、
               招商引资、环境保护等管理体制,成立市市场局、市水务局、市招商局。县(区)建设环境保护局调整为建

               设局与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局单设为县(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2003年,出台《舟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机

               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和《舟山市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全市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走
               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2004年,对人大、政协机关的“三定”重新做调整。理顺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
               撤销临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完善招投标管理体制,建立舟山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舟山市招投

               标中心,撤销市重点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完成临城新区管理体制的
               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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