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04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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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2001年5月,建立由市综治委牵头,市公安局、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计生委、市城管委分管领导参
加的外来流动人口“一体化”管理服务联席会议制度。6月,建立市流动人口(外来劳动力)管理服务中心,
对流动人口(外来劳动力)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做证、统一收费、统一教育、统一管理的“五统一”管理制
度。市政府投入100万元在勾山镇修建市“三无”(无合法证件、无固定住所、无正当生活来源)盲流人员收
容遣送中心,对“三无”盲流人员实行边收容、边教育、边审查、边遣送的管理制度。是年,全市共收容遣
送“三无”盲流人员5000人。2004年,市综治委会同公安、民政、城建、交通等部门对城区非正常流浪乞讨
人员进行专项整治。对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和智障乞讨人员直接护送到救助站实施救助;对老年人及成人残
疾乞讨人员,采取告知、劝离和护送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主动救助;对危重病人、传染病人和精神病乞讨人员,
由救助站送至指定医院治疗。在为期3个月的整治中,定海、普陀两城区共排查登记非正常流浪乞讨人员440
人,实施救助298人,劝离97人,强行带离45人,并分别划定“禁讨区”。2005年,普陀区成立外来流动人口
管理办公室,配备5名专职人员。在城区按照千分之一的外来人口数配备协管员,共配备外口协管员56名,区
财政每年拨款120万元作为专项经费用于外口管理工作。
预 防 青 少 年 犯 罪
1990年,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
统一建立帮教小组,对劣迹青少年落实一帮一措施。是年,全市青少年违法犯罪同比下降12.7%。1991年,县
(区)人民法院建立少年法庭,把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工作贯穿到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全年共办理青少
年犯罪案件132件。1994年,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把青少年学生法制道德教育列入重要议程,进行以学
校为阵地、家庭为基础、社会为环境的“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道德教育形式的探索,在学校设立法制辅
导员、在社区试办家长学校等,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1995年,通过坚持家庭、
社会、学校三结合立体教育和政法部门与中小学建立挂钩联系制度,147所中小学与政法机关挂钩,441名政
法干警担任学校校外法制辅导员。全市14.34万余名学生中,仅267人违法犯罪。“两劳”回籍人员的帮教率达
95%以上,重新犯罪率同比下降2.1个百分点。1998年9月,市政法各部门与各大中院校建立挂钩联系制度,聘
请8名在职政法干警为法制辅导员,定期为学生上法制课。1999年3月,全市各类学校全面推行聘请法制副校
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2000年9月,市综治委、市委宣传部等8家单位在定海博物馆联合举办“为了明天,预
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图版展览,在各县(区)巡回展出,参观学生6万余名。是年10月,市综治委、市关工
委联合召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研讨会,12篇有关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调研文章进行大会交流,提出
开展青少年法制道德教育、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等6项措施。2002年8月,市
综治委在沈家门召开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普陀区东港街道对社区闲散青少年开展
立身、立志、立业的“三立”教育的试点经验。实地参观东港社区青少年活动之家。2003年,市综治委、市
教育局、团市委联合开展青少年安全自护教育系列活动,市政府拨款10万元购买《关爱明天》电影拷贝,组
织全市11.5万学生观看,撰写7.6万余篇《关爱明天》观后感,选择部分优秀文章在“舟山普法网”上刊登。
2005年,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运用黑板报、墙报、宣传栏、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