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7 - 舟山市志(1989—2005)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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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3.52‰ 降到6.13‰ ,计划生育率由96.59%提高到99.20% ,其中1998— 2003年连续6年出现人口总量负
增长。
全市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处于全省先进行列。1995年,舟山市计划生育工作获全省唯一的计划生育优
胜奖,四县(区)均成为省计划生育孕前管理达标县(区),嵊泗、普陀、岱山先后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先进
县(区)。1996年,舟山市再获全省计划生育优胜奖。1998— 2003年,连续6年获全省计划生育优胜奖。2004
年被列入省免考市。2005年全面完成省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
机 构
1989年,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市计生委”)设办公室,辖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有市、县
(区)计划生育干部85人,区、乡(镇)、街道计划生育专干、助理员186人,村级服务员928人,村民小组联
系员3414人。1990年11月,市计生委设办公室、业务科、宣传科。
1994年7月,市计生委与定海区计生委合署办公,设办公室、业务科、宣传科、基层工作科(定海计生
局),辖市计划生育协会秘书处和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2个事业单位。1995年3月,市计生委调整内设科
室,撤销基层工作科,增设计财科。2000年,全市计划生育系统有行政编制人员153人,事业编制人员183人;
卫技人员中有副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26人。2001年成立定海区计生委,全市67个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宣
传技术服务站撤并为45个。市计生委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流动人口管理处)、宣传科技处、规划统计处。
2005年,市计生委更名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撤销规划统计处,增设发展规划处。是年底,全市设计
划生育各类机构102个,有行政编制人员135人,事业编制人员178人。
目 标 管 理
1988年7月,全市试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市政府与各县(区)首次签订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
理责任书》,各县(区)分别与93个乡镇、各乡镇分别与908个村(居)委会、各村(居)委会分别与22765
名育龄夫妇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和《计划生育合同》,初步形成计划生育纵向“一条龙”目标管理机制,
1989年在全市全面实行。1990年6月,市政府与市公安、工商、城建、交通、民政、卫生、计生7个部门签订
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全市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管理模式。
此后,市政府每年都与各县(区)签订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年终进行考核,并设立相应奖项进行表彰
奖励。各年度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有所不同。1989—991年考核指标为出生率、自然增长率、计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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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率、计划外二孩控制数。1992—994年考核指标增加出生人数、计划外怀孕率、出生漏报率、男女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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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等项目。1997年起考核指标分人口计划指标、质量指标和保证措施指标三大类10多个项目。1998年增加优
质服务、经费管理和队伍建设3项指标。2000年考核指标精减为5项,即:出生率、计生率、统计误差率、依
法管理、经费投入。2001年后,规范指标体系,实行党政、计生、职能部门分线考核,改革考核评估办法,
注重平时访查,突出工作创新。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部门也随着形势发展和计生工作要求予以调整,从
1990年的7个部门增至2005年的11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