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6 - 开化古籍丛书之七:还峰宋先生集、屈骚心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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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2  ·  开化古籍丛书                                                                                                                                  《屈骚心印》卷二        · 253  ·






             靡笄之役,郤克伤矢,张侯所言一段参看,便明白也。“天时怼”句,又是特笔。                                                                 成礼,谓考终命者,家有子孙,遵照典礼以行葬祭之事。更无缺典,此谓
             言此时我军溃败,陷于敌人杀气之内,一似天昏地黑。其威灵助敌若盛怒者。                                                               之成礼。二字提纲,余皆成礼中之事。会鼓,鼓乐也。会多人以治典礼之事,
             岂知天亦实所怼怨于我,而威灵实怒我,故索性假手于敌,致其威灵杀尽将士,                                                              事备而祭享,中用鼓乐以成礼也。下二句,即会鼓中事也。葩,四时之花也。
             只轮无归,而后埋骨无人,尽弃尸于原野矣。内治不修,天厌其德。意在言下。                                                              四时有享,享以时花为供,以告时叙之代谢,所以致时思之诚也。舞,即供花也。
                  出不入兮往不反,平原忽兮路超远。                                                                            传、代,四时之递代而享,亦四时相继代也。“女倡”句,又每一时享,俱用
                  前叙国殇之事已毕。此追叙其家,以见弃原野之惨也。出,初出师时也。入,                                                          好女倡以供时花而祭享。此于礼之仪无不备,所以为成礼也。
             入别家室也。言初出时,将士义不顾家,既不入,别其家而告师之何往。及今,                                                                  春兰兮秋菊,长无绝兮终古。
             往者并无一人得返。莫问弃于何处。其家人纵欲收之,但见平原荒忽,道路迢                                                                   此节足上节“传葩代舞”意,而赞叹庆幸之,以反形国殇之可悲也。兰、菊,

             迢,更从何处得收之乎!其永弃也。不亦哀哉!而国中家人之哀怨,又何如哉!                                                              即葩也。春舞以兰,秋舞以菊,明四时有传葩代舞之礼也。长无绝于终古,则
            《庾子山》句:登楼一望,惟见远树含烟。平原如此,不知道路几千?即此句意。                                                              年年世世之传葩代舞矣。谚所谓:永享千秋者也。兵争之世,多弃原野,得成
             旧解但失体认。                                                                                          礼者何其幸哉!苍苍烝民,谁无此愿!而弃之原野,使不得没于牖下,谁实致
                  带长剑兮挟秦弓,首虽离兮心不惩。弓,叶音经。虽,一作身。                                                                之?能不为之动念矣乎!此皆言外之意也。
                  此因家不得收其尸,心有所不忍,又虚拟其弃原野之形状也。言此弃原野                                                                右《礼魂》。林注:祭善终者。愚按:此篇与前篇紧对,两两相形,以深
             之殇者,长剑犹带其身,当争先时亦有夺得秦人之弓而挟之,冀录功者。想其                                                               其悲叹,所以结《九歌》也。与首二篇两两相形,局法相应。中间《湘君》《湘

             既死之形状如此,便可以想其心,其身首虽离,其敌凯之奋终不悔也。一念及                                                               夫人》为一偶,大小《司命》为一偶,《东君》《河伯》为一偶,《山鬼》篇独奇,
             此,又何忍弃之也耶!抑能不为之动念耶!秦弓焉为楚有,亦特字法。                                                                  此第九篇数奇遇,阳九之意也,而此奇中却以“若有人”“山中人”对,此人
                  诚既勇兮又以武,终刚强兮不可凌。身既死兮神以灵,魂魄毅兮为鬼雄。 雄,                                                         鬼关头,即阴阳消长机缄之倚伏,望否往而泰来,意又寓乎数矣。故以一十一
             叶音形。                                                                                             篇而称《九歌》,言构阳九之数也。此固不必问作者之意然否,而读者得谓其
                  勇,核其生之所行以武,谓死可谥以武也。“终刚强”句,照“心不惩”句。                                                          然矣。
             凌,照凌阵来。余阵可凌,余心不可凌也。心不可凌,则神而灵,其魂魄毅然                                                                  《东君》篇“狼、弧”补注:太史公曰:秦之疆,侯在太白,占于弧、狼。
             为鬼之雄长,又何疑哉!盖国人弃之,而此褒之,所以慰也。                                                                      射天狼之指明矣。

                  右《国殇》。谓楚之死国事者。《尔雅》:无主之鬼,谓之殇。愚按:文为
             吊国殇,意在寤其君。其极写鬼之雄,明非战者之罪也;极写敌之强,罪在不
             量力、不度势者也。言天怼怒,谓天厌不修政以虐用其民也。言弃原野之可悲,
             及言虽死不惩,所以警惕君心,冀知可恤而悔悟也。此本意不为揭出,则国殇
             之吊不关迁客之事,何以文为?



             礼魂


                  成礼兮会鼓,传葩兮代舞,姱女倡兮容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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