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 - 罗阳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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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阳镇志


                    旅游业始于 20 世纪 90 年代,其潜力尚待开发。
                    地方财政收入从 2002 年的 821.70 万元,逐年大幅提升至 2010 年的 6120.63 万元,支出从

               2001 年的 350.32 万元,逐年增加至 2010 年的 6437.31 万元。
                    民国 28 年(1939),始设金融机构。1949 年始,相继设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驻县机构,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银行也先后设立营业。1950 年
               至 2008 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顺县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顺

               县支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泰顺县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泰顺县
               支公司、中国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顺县营销服务部、中国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顺县营销服务部、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顺支公司等保险机构,以及数家民间金
               融企业先后组建经营。

                    总体而言,罗阳经济状况,比县内其他乡镇好些,但较之发达地区,差距尚大,偏远村落
               尤贫。20 世纪 80 年代后,政府制定系列政策,推行多种措施,开展扶贫,至 2000 年,罗阳镇

               实现全面脱贫,继之开始实行富民工程。2010 年农民人均收入 5290 元。




                                                           六

                    中国共产党在罗阳镇域的活动始于 1931 年。中共福安县委派人到城郊村落开展革命活动。

               1934 年至 1938 年,横岗党支部和中共泰城区委等地下组织先后建立。1949 年 5 月,共产党领
               导武装控制罗阳,成为执政党。

                    1949 年 8 月,罗阳镇党支部成立,1957 年 9 月罗阳镇党委设立。1992 年 5 月,鹤巢乡党委、
               南山乡党委并入罗阳镇党委。2011 年 5 月,仙稔乡、碑排乡、岭北乡、下洪乡、南院乡党委并

               入罗阳镇党委。
                    中国国民党在罗阳的活动始于民国 14 年(1925),1949 年 5 月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罗阳镇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镇权力机构。1953 年 5 月至
               2010 年 4 月,罗阳镇先后召开第一届至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分别为二年、三年、

               五年。
                    1933 年春至 1937 年 6 月,葛绳岭村苏维埃政府、泰城区苏维埃政府和横岗乡苏维埃政府

               先后成立并开展活动。
                     民国 24 年(1935),罗阳镇公所设立,1949 年 5 月被废除。

                    1949 年 9 月,罗阳镇人民政府设立,后历经人民公社化、“文化大革命”,行政机构名
               称几经更改。1982 年恢复镇人民政府,至 2011 年。

                    自明代开始,罗阳设军事机构、驻兵。明至民国,不仅设地方武装,还屡派正规军入驻。
               先后发生浙闽矿工起义、抗击倭寇、抗清、解放县城等诸多战事。罗阳解放之后,先后组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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